一旦要做,就肯定会是赢家。
只不过刘睿影思前想后,却是都不知道,小机灵该如何取胜。
“你先去吧,一会儿我自己过去就好。”
刘睿影对着身旁的护院总管说道。
对方应了一身,便退下了。
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
比如吩咐后堂准备中午宴请小机灵和刘睿影的宴席等等。
小机灵刘睿影已经见过。
他的目光着力点,主要实在金爷身上。
他身穿一件青色遍地金衫子。
腰间绑着一根靓蓝色蛛纹金缕带。
头发不是纯黑,而是泛着浅浅的亚麻色。
一双眼圆睁着,满满的充盈着对即将到来的挑战的期待之情。
“你说吧,怎么比?”
金爷问道。
把小机灵灌多,本就是他的目的。
因为他知道小机灵是个无法留住的人。
他要走,怕是没有一个人能触及他衣衫的一角。
可是一个喝醉的人,任他有千百般本事,却是都无法施展。
只要小机灵在他这里盘桓的时间越长,那他能听到的有趣故事也就越多。
“喝酒,无非就是两种喝法。快慢罢了。金爷是想要比快酒,还是慢酒?”
小机灵问道。
金爷向来都是喝快酒的人。
海碗一放,酒一倒满。
仰头就是碗底朝天。
快酒不但喝的爽快,醉的也爽快。
以金爷的酒量来说。
七八碗下肚,就已经有些感觉了。
但若是要与人比试,那便是喝个二三十碗也能坚持。
但小机灵就不同了。
他一天喝水都喝不了这七八碗。
更别提喝酒了。
虽然他爱喝酒。
但却着实没有太大的酒量。
何况对于小机灵来说。
喝醉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因为他知道的太多。
很多事,都是旁人不想让他知道的。
虽然他也很有底线。
能说出口的事,都是可以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死人的嘴,岂不是更加牢靠?
与其朝思暮想一个行踪不定的小机灵的嘴究竟牢不牢靠,还不如干脆杀了他,让那些事都烂在肚子里,装进棺材里。
前后一比,哪个更令人放心?
自然是后者。
所以小机灵虽然游历天下,也喝遍天下,却是从来没有醉过。
他总是会留下三分清醒,以备不时之需。
“我向来是喝快酒的,这些朋友也都知道。他们说我,金三碗,银三碗,金银对半又三碗!”
金爷说道。
这是他府邸上的江湖豪客编出来打趣金爷喝酒的顺口溜。
意思是他头三碗喝的极为凶猛,就像那金灿灿的黄金一样。
而第二次三碗,却是其实就要弱了几分,不过也可比得上白花花的银子。
到了第三次,若是赶上金爷兴致高,心情好,那便还是黄金。
若是情趣一般,那也会就此衰败下去。
就好像这银两,都是越花越少一样。
所以才叫金银对半又三碗。
小机灵一听这话,眼珠滴溜溜一转,却是就有了主意。
“那咱们就喝慢酒!”
小机灵说道。
“慢酒?慢酒是怎么个喝法?”
金爷问道。
他从来没喝过慢酒。
所以他参加的酒局,自己从来没有从头待到尾过。
不超过一个半时辰,金爷必定躺着被人抬出来。
嘴里念念叨叨着他最爱的猎鹰的名字。
不知道的,却是以为他在惦记的是谁家的姑娘呢。
“慢酒就是一杯一杯喝。比的不是速度,而是持久。”
小机灵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