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刘睿影却愈发的明白,他的目地不在于去寻找到完满,而是在于永不止步,越来越近的靠近完满。
“小机灵,我们回去喝酒吧?”
刘睿影沉思了片刻后对着小机灵问道。
“好!”
小机灵说道。
徒留绝音书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
他弯下腰,掏出那一方桃花色的纱巾,想要用它包裹起地上断掉的半个刀身,却是没想到,他的手,竟然被自己的断刀割破了……
一滴滴的鲜血落在桃花色的纱巾上,却是给柔媚的桃花平添了几分妖娆与冷酷……竟是让他在一瞬间就对这方珍视了无数年的纱巾极其厌恶。
桃花开在春天,然而此刻的绝音书却开始向往着冬。
都说“游春”“消夏”“悲秋”。
但是人们对于冬,却想不出什么适当的词汇来形容,其余三季都有独特的景色与令人向往的氛围,说它们是景色,不如说是待字闺中的,不同性格的娘子。
春色烂漫,像情窦初开的少女,散发清纯懵懂的气息,夏色娇纵,如红颜烈火,那感情一定是要一生轰烈,秋色凄冷孤傲,譬如性子温婉贤淑的姑娘,是男子们心中最适合的妻子人选。
但大抵上好似对冬都没有什么好感,高冷冻人的姑娘总有一种无法靠近的距离感,她分明是最美的景色,却不能加以观赏,人总是喜欢烟火气的,喜欢亲切与热情,对于自己无法触碰的极美景色,心中也不会多有念想。
以前的绝音书也是这般。尤其是在严寒刚刚退去,大地已然回暖的春天,更是没有什么人会去怀念那冰天雪地的。在西北的冬天,只能选择蛰伏。若不是侥幸让严寒带来了雪,给雪,添了些能够寻欢作乐的基础,那这冬着实是太难熬!
绝音书对于一年四季其实并无什么明显的偏憎,但毕竟活了这么大的年岁,自寒暑数十易之后,他却是也能渐渐分辨出来这四季的之间微妙的差距与不同。
小时候时,他总会抱怨娘亲在冬日里让他穿上许多厚实的衣裳,以至于整个身子都变得过分臃肿……如胖熊一般行走在雪地里,腿脚因为厚实的裤子而把行走变得费力,七拐八拐的,到像个闯入冬天的小黄鸭,冻得脚蹼麻木无知觉。
那个年纪还不知道美与丑,只是觉得行动不便,出去撒欢时,总是会因为动作迟缓而落后于人。
但只要能出得门去,这股子难受的劲头顿时也会消散不少,放眼望去全是一片纯白,将灰暗的瞳孔都染的发亮,纯白下埋藏着灰黄色的枯草。绝音书一脚踏下去之后便会噗噗地响,又有一种把松软踩成结实的感觉,那会儿的经历似是无穷无尽,每日只需睡上两三个时辰便已足够,但却仍然要煎熬着躺到天亮才能起身,否则就会遭受爹娘的责骂。
至于他真正对季节有所喜好的时候,正是在他得到了这方桃花色的纱巾时。寒风和霜雪固然足够凶猛,但却是终究永远的占领这方天地,相反的,冬天的寒冷越是激烈,冬去的也就越是迅捷,而距离桃花盛开的春,也就不远了。
绝音书蹲在地上静默了许久。
被断刀胳膊的地方已经结痂不再流血时,他才回过神来。
想了想,却是没有再捡起那把断刀。
他把那方纱巾重新叠的极为齐整,放在了自己胸前的衣襟中。
原本在打斗时背在背上的兜里,这会儿也重新倒戴在了头顶,随即转身朝着金爷府邸外走去。
小机灵回眸瞥了一眼绝音书的背影,双唇互相触碰了几下,但脚步却未有丝毫的停顿,和刘睿影等人一道朝着先前喝酒的后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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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这么酒,却是该当罚几杯酒?”
金爷看到众人重新回来,豪迈大笑了几声后问道。
“做了很久吗?”
小机灵问道。
“差不多一个半时辰!”
金爷说道,指了指房子一旁的水钟。
“今天本想把自己全部的生活都放在这酒桌上,没想到最后留住的却是只有一瞬间……真是太可惜了!”
小机灵摇着头叹惋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