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胭脂这次化名林漾,为什么选择姓林,可能跟她那晚在林白药身上受挫有关。
那还是她亲自出手第一次失败的记录。
“这个……要在山里住一晚上,就我们两个不太好吧?”
李胭脂欲拒还迎,羞赫的神色最容易引起男人的荷尔蒙冲动。
“没事啊,那边房间很多。正好晚上我给你露一手,我们来个野外烧烤,包准让你乐不思蜀。”
“那我可要尝尝你的手艺……我现在去给领导请个假!”
说是请假,其实是打电话通知阿泥和小鼠,他们立刻做好准备,又叫上粉子门两个身强力壮的打手,远远的跟着李胭脂坐的那辆车,一前一后出了市区,往郊外驰去。
偏僻的山脚下果然有一栋带院子的二层小楼,从外面看并不奢华,也就是普通的以前看山的村民住的那种房子。
房子前面有一个几十平米的小池塘,池塘里是残缺不全的荷叶,满目苍凉的枯茎,有的耷拉着脑袋,有的折断了腰肢,充满了秋意的消杀和肃然。
虽然眼前的房子并不像男人所说的是别墅,但李元芝也没有起疑心,只当是男人好面子吹牛。
先安放好行李,男人领着李胭脂上下楼看了看房间,简单休息后两人在院子前面摆上了烧烤架。
虽然月色迷人,山色宜佳,风吹荷叶,别有意趣。但是嗡嗡飞来飞去的蚊子,不停的在脸上手上脚踝叮上几口,怎么也说不上舒服。
李胭脂强忍着演完了全程,吃了烤肉,喝了点儿啤酒,聊天话题深入了些,加上偶尔的肢体接触和眼神对视,暧昧的气氛开始蔓延。
时候差不多了!
李延芝心里想,然后低垂着头,嘤咛了一声:“我去洗澡。”
男人在背后露出急色的表情,搓了搓手,烧烤摊也顾不得熄火,跟着上了楼。
距离池塘五六十米外的树丛里,阿泥全副武装,戴着头巾,口罩,手套,不给蚊虫可乘之机。
相比之下小鼠就惨的多了,就这会儿工夫,身上被咬了一百多个疙瘩,痒得半死,却又不敢叫出声。
好容易等到手机响起两声后挂断,这是李胭脂发来的要动手的信号。
阿泥说道:“进去先拍照,要是敢反抗,打一顿再说。”
小鼠拍了拍怀里的相机:“放心,都是咱们做熟的买卖,不会出岔子。”
接下来的发展就按照他们预计的一样,冲进去之后,床上的两人,李胭脂衣衫凌乱,男人脱的只剩下内裤,小鼠拿起相机咔嚓咔嚓拍下照片。
可让李胭脂奇怪的是,男人并没有惊慌失措,甚至没有问一声你们是什么人,只是笑嘻嘻的,甚至可以算是大大方方的任由小鼠拍照。
这个诡异的场景,也引起了阿泥的注意,她扭头看一下李胭脂。
李胭脂施施然站起,整理好衣服,问道:“你不好奇我们是什么人?”
男人大笑,道:“都是从这个吃人的世道里讨口饭吃的可怜人,又有什么好奇不好奇的呢?”
李胭脂听了这话,心知不妙,道:“我们走……“
“想走?晚啦!“
江湖书屋的帅大叔推门走了进来,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神色阴鹫的年轻男子。
“是你?“
阿泥惊呼:“老大,他就是江湖书屋的老板。那富婆说她想和这人私奔,要咱们拍下她老公的出轨照,然后打官司赢了财产,可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李胭脂哪还不知中了别人的局,厉声道:“别傻愣着,冲出去。”
那两个强壮的打手立刻向帅大叔冲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