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子里的火烧的正旺,红红的火苗从高高的铜壶四周的缝隙下试图往出窜,铜壶里的水即将烧开,发出咕嘟咕嘟的沸腾声,水蒸气沿着细长的壶嘴不断喷涌而出。
铜壶旁边放着几个红薯干和馒头片,都已经被烤的有些焦黄,散发出香味来。
沈墨穿着一件对襟夹袄,坐在旁边的桌子上拿着一根鹅毛笔正在一沓纸上奋笔疾书,写一会停下来思考一会,眉头不时皱起。
这件对襟夹袄是娄小茹给沈墨做的,做好之后不好意思给沈墨,就让小绿送了过来,还说是她们三人一起做的。
沈墨搞得有点难为情,他把娄小茹当做下属,但是娄小茹却总是不自觉的把自己往丫鬟下人的地位上摆。
虽然本职工作干的很好,但是还是经常会主动做一些端茶倒水缝衣铺床的事情,搞得沈墨很不好意思。
拒绝过几次,但是没什么用,娄小茹该怎样还是怎样。
有一次沈墨语气重了点,娄小茹眼睛都红了,死死咬着嘴唇,眼泪都差点涌出来了。
后来沈墨听小绿说娄小茹觉得是沈墨救了自己,又保护自己不被那些村民欺负,还给了自己一份差事,又平日里待自己很和气,她心里非常感激,就下定决心要伺候沈墨一辈子,以报沈墨的恩情。
沈墨听完也是久久无语,自己只是随手做的一件事,却被她当成了天大的恩情。
而且他看得出来,娄小茹是那种认定的事情就绝对不会轻易放弃的人。如果自己再拒绝他,搞不好会出人命的。
所以,也就听之任之了,反正又不是要给自己当媳妇,爱干啥干啥吧。
政务秘书柳斌坐在对面的另一张桌子上整理着一些文档,不时地用鹅毛笔在上面标注着什么。
屋子外面风很大,窗户上厚厚的窗纸都被吹得砰砰作响。仔细听的话甚至都能听见风掠过屋顶的时候发出的尖啸声。
沈墨停下笔,伸了个懒腰,拿起刚刚写好的手稿检查了一番,抬起头对对面的柳斌道:“老柳,你给润色一下,也提提意见。差不多就上会讨论一下。”
柳斌站起来,走到沈墨身边接过来仔细看了起来。
距离上次战斗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
这场仗对于沈墨这支刚刚起步的反贼队伍实际战果虽然不值一提,也就抓了一百多个俘虏,缴获了上百把铁制兵器,还有十几匹骡马毛驴,几套破旧的皮甲以及一些加起来不到百两的散碎银钱之外,再无他物。
但是从意义上来说却很重大。
首先就是对于护村队的村兵们来说无论是战斗经验还是战斗勇气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一小半的人在这次战斗中都见了血。
见过血的跟没见过的的确是不一样的,在随后的日常训练中,这些见过血的,杀过人的看那些没见过血的同伴都是一副老鸟看菜鸟的眼神,虽然大家都是一起入伍的,但是依然不妨碍这些家伙充满优越感。
那些被鄙视的,心中也是愤愤不平,觉得是那些家伙挡住了自己冲锋的脚步,所以才让他们捡了便宜,现在还在这里卖乖。
而且这次战斗中表现突出的人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拔和奖励,就拿冲在最前面的焦桐鹤来说,光是他一个人就捅死了五个贼兵。
所以战后论功的时候他就成了村兵里面表现最突出的一个,当了一个月不到的伍长又被提拔成了代理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