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教书先生让熊父以此给自己儿子起名。
熊大壮听后,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有麒麟相伴,于是起名为熊麒。
熊麒出生后,果然生而聪慧,三岁识字,六岁识文,十岁就能作诗,被众人称颂为神童。
这可让熊父高兴坏了,砸锅卖铁,日夜操劳,想要为儿子集齐白银三十两,好让儿子到州城里最好的文曲书院上学六年,那可是出过两位状元的书院!
但是熊父却不知儿子熊麒除了聪慧过人,还有着一条能辨百味的舌头,而且熊麒并不喜欢当官,他从小就喜欢做菜,喜欢品尝世间百味。
可是父亲从来不许他进厨房,更不许他碰菜刀,说那是粗人干的活,他的手应该用来写字,而不是做菜。
他却不知,早在八岁那年,熊麒便开始偷偷学着烹饪了。
那一次,熊麒在路边玩耍,闻到了一股烤鸡的香气,一路沿着香气找来,便看到三个十一二岁的顽童在烤鸡,那鸡恐怕也是偷来的。
那三个少年顽童见被神童发现,担心说出去被大人打屁股,于是分了半只鸡给熊麒。
却不想熊麒只是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喊道:“你们做的烤鸡太难吃了!”
其中一个少年顿时不乐意了,瞪了熊麒一眼:“呸!”
一口唾沫,吐在了熊麒的脚上,骂道:“臭读书的,你除了会写几个歪字,作几首酸诗,难不成你还会烧烤?做梦啦!”
说完,就将熊麒撵走,把半只烤鸡收了回来,打算“毁尸灭迹”。
熊麒不但天生聪慧过人,而且是个有志气的孩子,八岁的他便暗下决心,要学会烧烤。
从此,他下决心学厨艺,每天用心苦练。母亲做饭时他就陪在旁边看书,实际上却是偷偷学着做菜。
没有机会动手炒菜,他便尝试着用家里的各种水果捣鼓成汁,做成各种饮品;在学堂也抢着帮教书先生切菜煮饭;和同窗好友出门踏青时,也抢着帮忙烧烤。
越尝试,熊麒就越喜欢做菜,他喜欢根据自己舌头吃到的味道来进行改良各种食物的制作方法。
一年一年地过去,熊麒偷偷学着烹调各种食物,调果汁、烤鸡、烤兔子、烤青菜、烤瓜果……
他有时候会想,自己要是能光明正大地学厨,把他亲自制作的美味端给父母品尝,那该多么好呀!
但是他知道,自己的父亲从小就希望着自己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所以熊麒一直不敢和父母说自己喜欢厨艺。
今天早上,熊大壮出门时很兴奋地跟熊麒说道:“麒儿,等父亲从李员外家杀猪回来,就能凑够钱了,到时候你就可以去文曲书院上学了!”
望着父亲快步离去,十三岁的熊麒好像一个成年人似的,眼神复杂,片刻后暗暗叹了口气,心中暗道:明天开始专心读书,争取榜上有名吧!
随后,熊麒背上一节竹筒的酸梅汤,衣袖里藏着一把小刀,便走出了家门,径直来到城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