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乡市,喧闹声被丢在身后,诸人重上马。两个乡吏在前引路,先往乡中寺舍去,荀贞今曰初来上任,第一件要事是办交接。谢武把所有的文牍、簿集都已封存,只等他来验收。
当初他就任亭长时,繁阳亭的文牍不多,只装了两个箱子,今来上任有秩,需要接收的箱子却肯定要多得多。毕竟亭长只掌十里之地,而有秩治理一乡。
相比亭长,有秩不但官品高,能带印绶了,而且权力也要远比亭长为大。
亭长之责重在治安,而“蔷夫”之名本为农夫别称,后渐变为一种官名,名之来源如此,其责自重在民事,与后世相比,前者类似派出所的所长,后者则类似乡长。
一乡之中,有刚强乡宰则一乡不敢言,“人但闻蔷夫,不知有县”。
有秩和蔷夫虽辖不过一乡之地,百石或斗食而已,但权力极大,“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并“职听讼”。除了治安外,举凡国家赋税、厘定户口、征发徭役、平赀定户,以及诉讼、教化、劝农耕桑诸事,事无巨细,皆由其一人主之。
其所管诸事之中,最关系到普通乡民切身利益的、也是权最重者自然便是赋税、徭役两项。
帝国之赋税主要包括田租、算赋、口钱、訾算、更赋等。
田租,就是土地税。
虽说较之前汉,本朝田租不高,光武皇帝以来,“三十税一”,但这个税是只要有地就得交的,地多者多交,地少者少交,其交税之依据便是地之多少,而每家有地之多少,丈量评定,土地册籍的编订,便正是由有秩和蔷夫负责。
算赋、口钱是人头税。
算赋针对的是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以下的成年人,“人百二十为一算”,每人每年都要被征收一百二十钱。——这一百二十钱是对编户齐民征收的,对商人、奴婢则“倍算”之,即一人二百四十钱,若有年十五至三十而未嫁之女子亦“倍算”。
口钱针对的是七岁到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人二十三”,每人每年二十三钱。
此两项人头税征收之依据是每年八月全国姓的人口普查,即“案比”。这项工作也是由有秩和蔷夫负责。
訾算是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