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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郡知其名(上)(2 / 3)

荀贞谦虚说道:“我接任本乡有秩才一个月,尚未及施政。这都是前任蔷夫谢武的功劳,我不敢居功。”

“捕灭第三氏也是谢武的功劳么?”

荀贞循声看去,见问话的是辛瑷。辛瑷的母亲是荀攸的亲姑姑,荀贞的族姐。早前在荀彧家,荀贞和他见过,当时戏志才也在。看见辛瑷,荀贞不觉就又想起了戏志才,心道:“可惜戏志才出身寒家,不是名门子弟,要不然肯定也会被府君召来,今天就能与他二度相见了。”

他知道辛瑷因自幼娇生惯养,所以生姓骄狂,对他这一句无礼的插话也不以为意,答道:“第三氏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多行不法之事,因此招来了灭族之祸。《国语》:‘临祸忘忧,是为乐祸’。他们家族的覆灭,既不是谢君的功劳,也不是我的功劳,而是他们乐祸自取的。”

“咦?第三氏既然这么坏,那为什么谢武在任有秩蔷夫时却没有将他们诛灭?……,贞之,你的意思是说谢武不如你么?”这个问题很尖锐,听起来像是胡搅蛮缠。不过,辛瑷倒不是故意为难荀贞,他的姓格如此,从来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钟繇、陈群、朱艾听到此问后,不约而同地想道:“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如果承认辛瑷说得对,承认谢武不如自己,未免过於自大,给人一个抨击前任的不厚道印象;而如果不承认,又未免过於谦虚,弱了荀氏的名声。

荀彧微微蹙眉,说道:“玉郎,你又口无遮拦!”想要给荀贞解围。

荀攸了解荀贞,一点儿也不担心,行在荀悦的身侧,老神在在,只嘴角似笑非笑。

荀贞神色不变,徐徐说道:“谢君儒雅,喜劝人善,希望能用文德来感化第三氏。这一点,我不如他。我为了别的百姓着想,雷霆诛恶,杀一儆百,这一点,他不如我。”

长社钟氏乃是天下知名的法律世家,对荀贞尽灭第三氏一族这件事,钟繇本人所持的态度是虽觉得荀贞杀戮稍盛,但在了解过第三氏的种种罪行后,大体上是赞同的。

陈群家也精研法律。第三氏被灭族一案乃是近年来郡中仅见的一例灭族案,陈群亦有耳闻,并曾专为此请教他的祖、父。他祖、父的看法与钟繇相同,在批评荀贞杀戮过盛之余,大致上也是持肯定态度的。

这会儿听完荀贞巧妙的回答,他们两人相顾对视,皆面露微笑,又都想道:“此人不但敢作敢为,而且有机变之才,不愧荀家子。”钟繇哈哈一笑,说道:“谢君劝善,贞之诛恶。两人平分秋色,不分高下。”

荀贞这个巧妙的回答得到了众人的欣赏,唯独辛瑷对此不感兴趣,他左顾右盼,观赏田间之景,突然想起一事,又开口问道:“贞之,我听说离西乡不远有处山林,其中多有飞禽走兽,是个打猎的好地方。你有没有去过?”

“你说的这个山林我知道,乡中也曾有人约过我去,只是我一直忙於乡政,未得闲暇,故此至今尚未去过。……,怎么?玉郎想打猎么?如果有兴趣,改天等我休沐时你再来,我陪你去。”

说起那片山林,荀贞还真是准备以后只要有空就常去打猎。

当然,不是为了去玩儿,而是为了“艹练”。奉他的命令,江禽、陈褒总共给他送来了二十个人,这二十人中大半都是武勇的轻侠,剩下那小半部分也是从“繁阳亭受训里民”中选出来的佼佼者,俱皆武艺娴熟,没有必要再在刀枪拳脚上下功夫了,唯一需要继续艹练的是他们的战阵能力,而要想/艹练战阵,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围猎”。

辛瑷反手握住插在左腰的佩剑,将之拔出了一半,屈起右手的食指,在剑刃上弹了一弹,慨然叹道:“我少学击剑,十五学射,自觉有所得,惜生不逢时,无用武之地。如当高帝、世祖时,万户侯岂足道哉!唉,现如今却只能把我的剑术、骑射用在走马逐猎上,可惜可惜!”“当啷”一声,把佩剑送回鞘中,连连摇头,一副为自己惋惜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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