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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混吃等死(1 / 2)

此时的戈壁滩上,秋日的太阳散发着一年之中最后的毒辣光芒,炙烤大地,烫的走在砂石干土上的人直跳脚。

这一伙青年正是昨日去陆家村挑衅,被二叔他们带走的兵人。

昨日整齐簇新的甲胄已经不见了踪影,只穿着贴身的衣物,光着脚在戈壁滩上慢慢的往前挪。

不是他们不想走快些,实在是脚太疼了不敢往前迈步。

石子尖利,划破脚掌不说,还烫的让人不敢下脚。

领头的那人用一条衬裤将手臂吊在胸前,满脸的不忿与苦大仇深。

好容易瞧见一丛高大的红柳,忙冲了过去在阴凉的地方躺了下来。

跟着他的众人也挤挤挨挨的躺成一片。

那人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你们究竟是从哪听来的消息,将老子哄到这鬼地方遭罪。

我阿爷在都城托了关系,使了钱钞才将我送到沙风城来,没仗打便算了,出来寻个乐子还要遭这样的罪。

听了你们的馊主意,今日怕是要交代在这处了。”

挨靠着他的青年用手掌给他扇着风,“我就说牵了牧民的牲畜走了就是,你偏要进村,你们才来不晓得那村子的邪门,这地方三不管,连打秋风的蛮子路过这处都要绕着村子走,你偏要往里扎。”

男子闻言一掌打开青年闪风的手掌,扯着脱了臼的膀子疼的只龇牙。

想他堂堂首相家中的独子,与当今的新王也是一同玩过尿泥的。

在都城招猫逗狗,打马游街,即便是王孙贵族也不敢轻易与他对上,怎的被阿爷送到这处就要遭这样的罪。

当初阿爷说要送他去军中磨炼磨炼性子,他还蛮高兴。

他虽然是文臣世家,但就是瞧不上整日叽叽歪歪说话拐弯抹角的读书人,偏爱舞刀弄枪,仗义豪爽的将军侠士。

本想着终于能冲锋陷阵,建功立业的时候,却被告知这处根本无仗可打,是他阿爷为保他小命才将他送到这里来的。

刚来时还觉得新鲜,大漠风光长河落日,没多久就被这里的风沙磨没了兴致,既没有酒楼茶肆,也没有绿树红花。

营里兵丁们一个比一个怠惰,从不排阵操练,他也就随了大流,跟着几个相好的兵丁,敲诈敲诈奸商,外族,哄几个钱钞打打牙祭喝喝酒。

也不知是那个遭雷劈的王八羔子,给了这样的消息,不但丢了兵器马匹,还被丢在这慌滩上风吹日晒。

此时牵着骆驼赶路的谷雨,不禁鼻头发痒,耳根发烧,狠狠的打了个喷嚏。

“我也不是要去劫那村子,只是瞧着慌滩上绿树环绕稀奇的紧,跑了那么远的路进去转转有什么打紧,谁料到那伙刁民这般凶残,看着全是老弱病残,一个个的出手这般刁钻。”

青年收回扇风的手,指着远处朦胧的大山,“瞧见没,那两座山峰之间有一处隘口,听说那陆家村里的男丁大多在那处驻守,你当咱么这边为什么没有大仗能打?”

少年有些激动,坐直了身子,示意青年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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