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江街头,手牵着手散步的情侣很普遍,还有些小年轻,当街手挽着手,或者当街亲吻的都有。
两人又走进另一家服装店。
沈雪被模特身上一条粉色的纱裙吸引住了,笑道:“这裙子太粉了,跟个小公主似的。”
王林说道:“你穿肯定好看,当舞裙也很不错。”
“不敢穿,太粉了。”沈雪笑道。
“试试吧,好看就买了。”王林道,“我记得周慧敏开演唱会的时候,穿过一款差不多的粉色纱裙,很仙。”
“那我试试?”沈雪也被这款裙子种草了。
王林喊过一个店员,指着模特身上的裙子,说要给朋友试穿。
店员有些慵懒的打了个哈欠,显然很不情愿去模特身上取裙子,便道:“先生,这裙子很贵的。”
王林一听,得了,又碰上瞧不起大陆人的店员了,淡淡的道:“不贵我还不买呢!”
说着,他掏出两万港币来,拍在店员手掌心里,哗啦啦作响!
“够不够?不够我兜里还有!”王林冷冷的道,“或者,把你们店长喊过来?”
店员一看他财大气粗,不敢怠慢,赔着笑脸道:“够了,够了,我早就看出来了,先生是个有钱人。”
王林冷笑一声。
沈雪笑道:“用不用这样啊?”
王林道:“这样的方式最简单粗暴!”
沈雪嗯了一声。
她并不是个矫情的人,她以前经常到外地演出,有时逛街的时候,也受到过被人瞧不起的白眼,那时她就想,等我有钱了,我就直接拿钱砸你身上,看你还狗眼看人低!
她想做却做不到的事,被王林做出来了,她也觉得解气。
店员果然态度大变,请王林和沈雪坐下来,给他们倒了杯水来喝,然后再去取裙子来,双手恭敬的拿着,递给沈雪去试穿。
人靠衣装,马靠鞍装。
沈雪穿上这条裙子,出来一照镜子,连自己也是眼前一亮。
太仙了!
整个就是一个小仙女!
粉色本身就具有减龄的效果,穿在身上能够进一步彰显出白皙的肌肤,凸显出好气色,沈雪穿上这一条粉色的连衣裙衬托出了少女感,显得十分的年轻,活脱脱就是一个十六岁的美少女了。
而她头上戴着的贝雷帽,本就是粉色系列的,和裙子简直是绝搭。
王林笑道:“再穿上刚才买的外套,正好。这种天气,也不怕冷了。”
沈雪轻轻转了两个圈,那裙子的下摆转成了圆圈,轻轻落下,裙子仍然是挺直的,这种纱料上面,缀了许多的小珠子,在射灯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这裙子多少钱?”沈雪满心欢喜,十分满意,问店员道。
“小姐,你好,这裙子三千八百蚊。您先生已经买过单了。”
3800港币?
难怪店员说很贵!
就算是香江这边,普通职工也要两个月的工资,才能买得起这条裙子。
最重要的是,王林已经买过单了!
“太贵了吧?”沈雪看向王林。
店员笑道:“小姐,我们这条裙子,上面缝了很多颗粉色的小水钻。水钻虽然没有真正的钻石值钱,但我们品牌的服装,采用的是施华洛世奇水钻,所以十分名贵。而且这款纱裙是限量发售的,三千八百蚊并不算贵。”
王林笑道:“就算是为你订做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