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寒冬终于姗姗离开了。
温暖的阳光挥洒在残破的野牛城中,城内积雪融化的差不多了,杂草和树木也都纷纷抽出了青芽。
“踢哒、踢哒。”寂寥的城内响起一串悠然的马蹄声,一个穿着黑熊皮袄的彪形大汉,骑着一匹独眼老马,悠闲在走在街道上。
这个彪形大汉就是几个月前到访的盗匪,在城中没有掠夺到任何东西,还留下一块腊肉。
“你找谁?”盗匪的背后突然传来询问声。
他转过脸,着见一个穿着无袖马甲,拿着猎枪,扛着一只狍子的英俊青年。
“你是谁?”盗匪睨视着青年,见他脸上没有一丝怯意,不由心生怒火。
“这是我的城,谁允许你私自进来的?”说着姜峰丢下狍子,端起猎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指盗匪脑门,凛声道:“下马!”
闻声,盗匪心中不由大惊,一直听说野牛城的城主是一个瘦了吧唧、浑浑噩噩的废物,可眼见的家伙不仅英气十足,体格标准,还有一足让人不可小觑的气势。难道上次李钟是骗他的,还是这三个多月姜峰发生了蜕变?
“呵呵,原来是城主大人,我们是朋友,请不要动怒。”盗匪脸上立即浮现出笑容,乖乖地从马背上下来,客气地说道:“上次我来时你不在,和你的仆人聊了一会,还给他留下一块腊肉呢,他和你说起我了吗?”
姜峰收起猎枪,眼中警惕逐渐消失,神色缓和道:“原来是你啊。”
“这次路过,闲着没事,就到城里转转,想找你的仆人聊聊天。”盗匪四顾一眼,道:“他人呢?”
“三个月前去世了。”姜峰弯下腰,将狍子扛起来。
“哎,在这蛮荒之地,死个人比死只蚂蚁都容易,城主大人也别太难过。”盗匪安慰道。
这三个月,姜峰一直觉得头顶笼罩的悲伤阴影,还有挥之不去的孤独,他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打猎和锻炼自己的体格。
现在他心境逐渐平静了,但一提到李钟,心中还是不免刺痛。
“钟叔虽然不在了,但城中还有我,有酒,有肉,今晚留下来喝酒?”姜峰邀请道。
“嘿嘿,有酒有肉,我怎么能错过呢?”盗匪脸上旋即笑开了花。
傍晚,姜峰就在街道上升起一堆篝火,将猎来的狍子烤了。这三个月他猎获了不少猎物,除了自己吃,还在刘氏那换了不少生活物品。
“城主大人,来,我敬你一碗!”盗匪端起酒碗,没等姜峰开口就咕咕地喝下肚。
“来。”姜峰同样一口气把碗中酒喝完,然后起身走了几步,站在一堵残墙边,脱下裤子边尿边说道:“酒也喝了,肉也吃了,现在能说说你的目的了?”
“城主大人真是聪明过人呐。”盗匪笑着说道:“我的职业你是知道的。”
“知道,劫富济贫嘛。”姜峰醉醺醺地走回篝火坐,撕下一条狍子腿递给盗匪。
“对,劫富济贫。现在开春了,附近几条官道的商队也开始出现了,我本想来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捡点漏子。”盗匪笑道。
附近的官道都是野牛城修造的,大部分已经被毁,但还有几条可以行驶车队。
“你劫便是,不用通知我。”姜峰说道。
“您也知道,但凡出现在荒野中的商队,基本上都有猎师级保镖,我单枪匹马去抢,无异于鸡蛋碰石头。”盗匪语气变得更加客气了:“我寻思着,能否借你的名头,收点过路费?”
“我有什么名头?”姜峰苦笑道:“野牛城城主说出来吓人吗?恐怕会笑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