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养,老有所依,一直是每一个朝代都在尽力去做的。
大明也不例外。
其中的差距,只在于做的好坏而已。
慈幼局是宋代收养弃婴的机构。最早兴建于理宗淳祐七年(1247年)创立于临安。
大明没有这种机构,可他有一个养济院。
根据《明太祖实录》的记载,朱元璋于洪武元年(1368年)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又于洪武五年(1373年)下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不久后又将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并规定收养对象为“民之孤独残病不能生者”,明朝养济院机制自此建立,并使养济院作为官办慈善机构在全国予以推广和普及。
为了保证该制度的顺利推行,同时为了防止官员贪墨,朱元璋又将其写入了《大明律》,其中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属倚依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尅减者,以监守自盗论”,同时要求官员到任后必须查点养济院的运行情况。
慈幼局张嫣只在书上看到过。
“是专门管理那些孤儿,幼-童的吗?”
“不错,皇后怀了皇子,朕作为大明的皇帝,也要对全天下的幼儿,孤儿们多尽一点绵薄之力,不过养济院也是要继续办下去的。”
崇祯之前的设想也是要官办这样的福利机构。
只是手上的事情太多,而且有能力管理的人太少,毕竟每年都要下拨许多的款项,要是遇人不淑。
好事办坏事,臭名声可就要被他给背上。
“要不你把养济院也兼着?这次我给你特批二十名护卫,就每一个县城去查看,没有慈幼局和养济院的立刻兴建,有了的也要看设施是否完好,具不具备养活幼儿和老人的套件,若是不行你就先记下来,等候拨款就是。”
崇祯说着说着,就想到还得必须地方上支持才行。
银钱现在他不缺,可是他缺人啊。
要想真的落实这两样的话,要用的人可就海了去了,毕竟到现在许多地方的官府,都是一两个人在撑着。
短时间还行,时间要是久了,难免再次出现贪赃枉法的事情。
“头痛,到处缺人,我就弄不明白了,太祖皇帝免费建设了那么多私塾,这都二百多年快三百年了,怎么还是缺少能做事的人。”
好好的一场偶遇,一场风流韵事。
不知不觉得似乎跑的有些偏了,把床头当成了御书房在讨论政事。
一个说的口若悬河,一个听得也是津津有味。
崇祯小心的看了怀里的张嫣一眼,心里轻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蒙混过关了。
要是不能转移话题,气氛没有搞起来。
那就是一锤子买卖。
现在看来似乎还不错,可以成为长久的那啥。
虽然不能给张嫣真正的名分,可能够解救一个女人与寂寞之中,无论如何都应该称得上是功德无量吧。
“要不咱们把宫里已经训练好的那些女人和太监们都放出去?”
张嫣没有发现崇祯的小手段,仔细的盘算了一下,那些已经学会文字和数算的太监宫女们,应该能够做好慈幼局和养济院的活。
都是伺候人,只是换成了老人和小孩而已。
“你不明白,若是这件事真的贯彻下去,整个雍州和冀州,慈幼局和养济院都会人满为患,到时候别说是几个宫女和太监了,就是及时上百个,都不够用。”
崇祯更加头痛,他就不明白,认认真真的做点实事,怎么就这么难。
他可是没有忘了,在每个县城开办的那些官办医馆。
从开业到药材用光,大夫就没有好好的歇息过。
若不是看在俸禄和官职上面,相信没有多少大夫会去坐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