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经济肯定是出了问题的。
但根子真的出在以东林为首的士绅集团上嘛,答案显然不是百分百。
公公认为高利贷限制了明朝的良性发展,从而导致民生的败坏,商业的萎缩,政府的**。党争只是加剧了这一过程,而不是真正的凶手,或者说是半个凶手,另半个就是高利贷。
高利从业者,在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
有史可查,最早的高利贷应当出现在春秋战国。《管子》一书中讲述的“倍贷”、“倍称”现象,便是明证。
到了春秋后期,一些大高利贷商人甚至向王侯天子借贷。贵为天子的周赧王,就被债主逼迫,以至于要筑“逃债台”来躲避。
债台高筑一词,就是来源于此事。
汉代以后,随着矿产开发和货币增加,大量专门以放贷为生的“子钱家”出现。其放贷取利至少放十取三,有的时候甚至十倍取之。就连汉朝中央政府平定七国之乱,也必须向这些大高利贷者筹措经费。
唐宋时期,高利贷已然发展为和百姓息息相关的行当,再普通不过。官员借贷过日子在史书中也是层出不穷。放贷者也不再局限于商人,僧人,而是发展成社会上所有人都可以参与。
大明朝发展到现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并且受到海外贸易的剌激,在南直及中国南部已经出现空前庞大的工商业阶层。
这也是后人常说的资本主义萌芽。比如江南地区就有大量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家庭手工业团体出现。海贸所需要的商品基本都来自于这些手工作坊。
工商业的高度发达必然进一步剌激到高利行业,而较之从前,明朝的高利贷不但规模扩大,参与放贷的人数更多,范围更是史无前例。
魏公公临时起兴搞个左手出,右手进,来回倒腾多弄人家二千两,不是真的不要逼脸,非要讹这些西商,捞来银子落自个腰包快活,而是在用经济学的手段温和解决问题,解决那个限制明朝发展,限制资本主义发展的幽灵。
当下社会,高利贷产生的原因无非是青黄不接与灾荒变乱,导致生活无着产生的借贷;赋税徭役沉重产生的借贷,婚丧嫁娶、起屋盖房等产生的借贷。
但无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乡村高利贷的利息都相对较高。青黄不接时产生的谷物借贷,年利率比“九出十三归”还要黑,是百分之百!
在吴淞时,公公了解到苏州贫民向富户告借粮米,秋收时还债,借一还二。松江府有个人借了十石谷子,两年后作三十石归还。只有在富户在赈济乡里或者官府在灾荒时做国家救济,才将利率定在年利二成或三成。
高昂的利率,不但摧毁了明朝农村的一般生产和生活,加速了小生产者的破产过程。还吸纳了商人因经商和经营手工业而产生的资本,使它们不能融入到手工业和商业的扩大经营中。
一般出现商人较多的地方,大多是地狭田少的贫瘠之地,种田不足以谋生,才有很多人去从事手工业和商业。
但商人们在赚钱之后,又习惯将积蓄投入到家乡的土地上,一则是购买田产,二则是放贷收息。
这就回到了传统的地主加债主模式。
高利息在剥夺农民财产的同时,也推高了本地地价,导致官府的税赋加重。双重作用下,这些地区从乡村自耕农经济,逐步向农庄与农奴经济退化。
这就使得长江以南包括江北一部分农村,实际上已经失去向朝廷缴纳赋税的能力。
而变成地主加债主的商人则是海事图的第一环,也是最底层的一环。
因为高利贷的限制,商人及手工作坊主的经商和手工积累的一定财富,并不能像欧洲一样升级为扩张产业的商业资本,而仅仅停留在商业中介和高利贷事业上。
在商场上稍有积蓄,随即在城中开设债典,放钱出贷,从行商转为坐贾。而大量的资金居于高利贷业,也使得无论农户和小工商业者更难于取得廉价的启动资金。
虽然很多地区的农户和手工业者都拥有令欧洲人和东南亚用户惊讶的手工技术,其产品在海外有极好的销路。但辛苦劳作的结果,大部分利润归于高利贷者。不多的一点结余,无力支撑这些拥有丰富经验的从业者完成从工匠到手工工场主的转变。
而在第二环,即闽浙海商这一块,高利贷更是困扰他们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