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湖平翻开张和平的手掌,上面一片翻卷的茧花,撸起袖子,肘部一块块新疤盖旧伤。
“和学员们的关系处理得怎样了?”
“还不行,他们还是没怎么理睬我。”
周湖平朝训练场上看去,那些汗流浃背的身影依旧活跃在尘土飞扬中。
“在你之前的代理区队长叫做罗小明,他从去年开始一直代理区队长,在三区队学员的眼里,他才是三区队的领导者。就在你来之几天,他上军校去了。而你刚来的表现又实在令人失望,所以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接受你。当然,你得从另外一个方面想,士兵的忠诚度越高,当他们接受你的时候,你会获得更多的尊敬和服从。”
张和平挺了挺军姿:“我懂。”
周队长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些士兵的身上,凝视了许久才斜过脸来,认真地在张和平脸上琢磨了一会:“月底就是集团军大比武,蔡师长打电话来说了,如果你在大比武上能投出65米,他还是会签字让你调离。”
“队长,我……”
“别说了,军队这个地方不但要留人,更要留住你的心,如果你真的决定要走,没人阻拦你。”
周湖平打断张和平的话头:“不过你要记住,不论你将来会在哪个部队服役,后勤也好,省军区也好,毕竟你还是个军人,别把当兵的脸给丢了。”
周湖平说话的时候,张和平感到自己脸上有种火辣辣的烧灼感。从前自己也把后勤和省军区这些军队部门和这种陆军战斗部队打心眼地区分开来,那是两个世界,在他的观念里。在后勤部门或者省军区要比这里轻松许多,有时候甚至让人忘了自己是在从军,忘了身上还穿着这身人民解放军的军服。
当兵的第一天起,张和平就在父亲留下的光环里生活,部队是妈妈选好的,入伍就到了省军区司令部,后来才知道,司令员是爸爸的老战友——原273团团长王福来。
王福来出于对战友遗孤的照顾,把他调到了警通连,然后又担任自己的公务兵。
说是公务兵,实际上王福来是把他当自己儿子看待。
几年兵下来,跟没当过似的,跟着司令员跑跑基层,那些中尉连长、少校营长,见了自己笑成了一朵花似的,让人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一路顺风走到了军校,在军校也没吃多少苦头,军校的政治处主任也是父亲的老战友,三年军校生涯居然立了个三等功,但这块军功章里有多高的含金量,没人比自己更清楚。
分配的时候,主任和自己谈了一次话,主要是想了解自己的分配意愿。
过于顺利的军旅生涯让张和平有了一种无往不利的错觉,只要自己愿意,那么在哪条军旅路上都能走得很顺畅。
在这种错误的想法下,他想到了父亲的老部队——这支被称作南国雄狮的陆军一线部队。
然而情况完全出乎自己的意料,这支部队根本没像以往自己所在的分队一样把自己摆在一个英雄儿女的位置上,父亲的光环在老部队里却没为自己带来任何的福荫。
蔡副师长在全教导队面前让他投弹的那一天,张和平很悲哀地发现,出生于军人世家的自己和那些普通的战士并没有任何的不同,不过是自己比别人多了一套军官制服而已。
要当好一个军官,首先当好一名士兵。
周湖平的话惊醒了在完全被忽略中意志消沉的张和平,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好好咀嚼自己的军旅生涯,从当兵那天开始。得出的结论让自己都感到震惊——从穿上军装那天开始,自己只是形式上的入伍,骨子里根本没有当兵卫国的追求,彷佛在进行一次寻找父辈身影的旅程。
一个不是军人的军人,又怎会获得其他士兵军人式的尊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