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莫路这样,一旦狩猎到珍稀的野兽,瞬间暴富就不仅仅只是梦想而已了。
另外,金毛浣熊果然非常值钱,在得到这份价格表时,莫路心中的第一反应就是再去一趟逆风平原,找找到那窝浣熊群。
反正那头浣熊王已经被他给干掉了,剩下的浣熊对于他的骷髅战士来说,并不能构成怎样的威胁。
要不是他的召唤物在死后,尸体会自行消散,他甚至可以丧心病狂的通过召唤浣熊,然后自己宰了拿去卖钱。
一只至少价值二十银币以上,而成本则是一个召唤币和一颗坚果,怎么算都是划算的。
但可惜,这个方法行不通,他的那只小骷髅阵亡后,那些被浣熊王分解的骨头都在之后被自动收回了,完全的消失匿迹。
“那么合作愉快,今后你有什么猎物收获都可以来找我们,绝对都是市场以上的价格。”店长笑着和莫路握了握手,说道。
莫路随口应下,如果价格合理,他确实如他之前所说,懒得再一家家野兽商店比对过去了。
婉拒了店长的之后想要笼络他的饭局,离开了这家商店。
将马寄放回马场,当然需要支付一点管理费。
“辛苦了。”安抚了一会儿马后,莫路就回到了坛子小屋。
洗去一身的风尘与疲惫,慵懒的上到了楼顶吹风。
回顾今天的狩猎,在遭遇到金毛浣熊群时,确实非常危险。
如果那时骷髅战士没能击杀掉那头浣熊王,他可能就要交代在那里了。
“真是不容易呢。”莫路喃喃自语道。
抛了抛手中的钱袋子,钱币在其中发出清脆的响声,甚至悦耳。
这就是他一天狩猎的回报。
打开钱袋,在二十来个银光闪闪的银币中,一抹金光分外惹眼。
这是一枚金币,价值一百枚银币。
作为价值更高的一种货币,莫路也是第一次得到,之前甚至就连见都没有见到过。
“如今,我应该算是有钱人了吧。”莫路自语道。
在镇上,拥有金币就是有钱人的象征,哪怕只有一枚,但却相当于拥有了一百枚银币。
足够普通的一家三口在镇上什么都不干生活几年了。
莫路并没有忘记这笔钱财是靠自己的召唤物得来的,所以他并不打算守着这笔钱,而是想要靠这笔钱召唤第二只属性不错且有成长潜力的金毛浣熊。
不像是骷髅战士,金毛浣熊他完全可以平时就带在身边,警戒于可能会出现的危险,类似于保镖一般。
当然,这也有一定的问题,比如金毛浣熊本身的价值外人都知道,难保莫路在镇上养着这么一只宠物不会被人看上。
不过比较违禁品骷髅战士而言,金毛浣熊作为宠物这一身份至少只是被人惦记,而不是会为他招来祸事。
就算当下担心惹麻烦,今后也可以尝试召唤,反正现在作为在校的学生而言,也很少会招惹到什么麻烦事。
“今天的夜景也依然美丽呢。”莫路放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