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变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道:“我当然是要做诗的。”
他端着酒杯走了走到大厅中央,距离宁雪公主有四步。
“公主要北上,那我也先做一首送别小诗垫一垫场子,公主殿下听好了。”杜变开始吟诗。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北送公主去,萋萋满别情。
这首诗头一句的时候,旁人目中鄙夷不屑,这么直白的诗句,放在其他场合或许出色,但是今夜已经有四首惊艳之诗了,杜变的这一句诗也就不出彩的,甚至显得平庸。
但是,当杜变念出第二句的时候,宁雪公主美眸一亮,因为她很喜欢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坚强和斗志,是她的心声。
而等到杜变全部念完的时候,所有人心中都浮现出两个字:好诗!
尽管通俗易懂,不管是文字还是意境,都是上品。
桂东央和骆炆甚至对视一眼,不是说杜变不擅长于诗词吗?为何做出来的这首诗如此出色?
在场所有人的文化修养都是非常高的,杜变这首诗用最简单的文字抒发情感,不管是高雅之士,还是凡俗俗子都能欣赏,完全是返璞归真,这在诗歌中是非常难得的。
吟诗作对想要高雅不难,想要通俗也不难,难的就是雅俗共赏,而杜变的这首诗完全做到了。
但是……
这首诗的杀伤力不够,比不上崔孚的华美,更比不上唐严的豪迈和犀利。毕竟杜变没有白居易的名声,所以吟出来的诗句太过于平易通俗的话,是很难惊艳全场的。
宁雪公主是一个内心非常公正的人,他觉得杜变这首诗无法压制唐严等人。
“杜变这首诗不错。”前太子少傅桂东央道:“然而却未必胜过崔孚等人,更没有唐严的气势。唐严,恭喜你获得宁雪公主的黄金雪匕首了。”
唐严激动,脸色露出一丝潮红,上前躬身拜下道:“我会用生命去珍稀这支宝刃的。”
他能够不激动吗?得到宁雪公主的匕首赐予,从某种程度上就相当于他得到了皇室的肯定,未来成为阉党领袖继承人就更名正言顺了,甚至用不了几天这件事情就可以传遍天下,到那个时候李文虺派系想要动摇他接班人的地位就难了。
“慢着……”杜变道。
顿时桂东央皱眉道:“杜变,做人要知道廉耻,输了就是输了。”
杜变没有理会他,而是望着宁雪公主道:“殿下,这仅仅只是我的第一首诗,仅仅只是热热身而已,不知道您听说过一步一诗吗?”
这话一出,全场哗然。
一步一诗?你杜变也太嚣张了吧,在场众人无不是大才子啊,一首好诗通常好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酝酿,然后等待灵感爆发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