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很快的,彩衣下楼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间休息,忽而听到外面传来几声狗叫。
林秀下楼走到门外,看到大黄和一只灰狗站在门口,大黄兴奋的看着他,说道:“主人,我们找到了!”
林秀问道:“在哪里?”
那灰狗到现在还不相信,居然有人类能听懂它们狗话,但和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于是它摇着尾巴,激动道:“跟我来!”
王都,北城区。
大夏王都并非只有权贵,事实上,整个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贫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与繁荣,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为填饱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DC区聚集着王都大多数权贵不同,北城区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穷苦百姓,这里的民房相对低矮,街上也不见禁卫巡逻,是整个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
林秀和孙大力,大黄,小灰站在一处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问道:“就在这里吗?”
大黄此刻连连点头,说道:“主人,我也闻到了,味道就在这个院子里。”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门。
院内很快传来一道警惕的声音:“谁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烦开下门。”
那人道:“我们家两个人。”
见对方没有开门的意思,林秀继续道:“还有一件事,官府发补贴,每户一百文,老乡,开门领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从门缝递进来就行。”
林秀再次开口:“我们走了很久,有点口渴,可不可以讨一杯水喝?”
那人无情道:“你们不是查人口吗,去下一家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