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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十三 本王要发啦!哈哈!(1 / 4)

“皇兄,可商社如此重要之事,又该交由谁去操持掌管呢?”

赵芸被皇兄的计策彻底打动之后,却是又转念一想,开始担心没有合适的人能够担此重任。

毕竟商社成立,可不仅关系着皇兄足足五十万金的本金,更是干系着秦川振兴之大事!

皇兄为了使秦国兴盛,殚精竭虑,煞费苦心,独自一人琢磨出了如此之多的奇谋巧策,甚至不惜大开王府私库,为国为公无私助力!

如此重要之事,若因所托非人,最终反而误了大事,那可就真真要气死赵芸了!

“此事自不用愁,莫非目下身边……却还有比霍金兄更为合适的人选了么?”

赵政笑吟吟的回道,而霍金二字一出,则令赵芸恍然一怔,继而若有所思。

对于执掌商社之人,自然关键至极,试问赵政又怎么可能不提前思虑清楚呢?

毕竟自己所成立之商社,日后流转金额又如何会限制于区区五十万金??

干系到上百万金,甚至数百万金的大生意,如若不是极为信重,且又能力出众之人,赵政如何敢轻易托付?

故而,霍金虽然年幼尚小,甚至还未及加冠,但赵政还是决定将如此重任交与自己击掌结义的兄弟挚友!

况且霍金年岁虽小,却自幼生在名门霍氏,曲阳霍氏所经营之霍氏商行,更是大乾商社中所能排上号的百年老号!

霍金生性聪慧,自幼生长在如此环境,耳濡目染之下,不仅对商行运作一事颇为了解,更是练就了一身察言观色,极谙人情世故的出色本领!

可以说霍金完全有能力担此大任,唯一可能欠缺的,就是经验和心性上的不足。

但赵政自然给他这个时间和平台用以慢慢成长,毕竟对他来说,无论选择何人担此重任,其忠心和品性如何,往往比能力是否强弱要更为重要的多!

而对于霍金来说,自幼与赵政从学府长大,甚至与赵政相互击掌盟誓,互相引为终生挚友!

更何况,在赵政初封秦王,被封至边远边郡的秦川郡时,霍金更是毫不留恋的舍弃京城繁华,不顾自己百年世族长子之身,心甘情愿的追随在赵政左右,哪怕是来此边郡战乱之地也在所不惜!

试问如此挚友,赵政又如何不能百分之百的信任与他,将自己大部分的资产都交由他来统一打理呢?

虽说老管家高德,无论是老练程度或布置安排的能力,目下都远远超过未及加冠的霍金,但问题却是……

赵政根本不能无条件的信任与他!

毕竟相互之间,结识也不过数月而已,甚至都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又何谈交付如此重托呢?

故而,老管家高德的能力即便再为出众,但在赵政的脑海之中,却压根就没有考虑过由他来执掌商社之事!

并且就算是赵政能完全信任的霍金,赵政也从来没有想过仅让他一人来全权负责此事。

就如同此次赈灾济民,虽大权交与军师诸葛暗,来统一调度全郡赈灾之事,但却又特意安排了赈灾御使霍金,作为副手来辅佐军师诸葛暗。

其实说是辅佐,更多层面上却更像是监察!

毕竟赈灾御使之名,为何不作他名,反而偏偏作以御使?

此意,自然为秦王殿下亲派御使,那可是执节而出,在外便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秦王殿下!

而所谓执节,便是亲执王命之节!

节为节杖,是圣皇或藩王的身份象征。

毕竟无论是一国圣皇或一郡之王,都不可能事事躬亲,所以必须指派他人代行,然空口无凭,辄以节为凭。

节便代表圣王之尊,凡持节使臣,即代表圣王亲临,象征国家与圣王,可行使生杀大权!

是以,若有持节御使在侧随时监察,即等于秦王殿下亲临,试问又有谁敢胡乱造次?

而之所以要特意如此安排,是因为只有如此这般相互制衡,才能确保权力不会过于集中,从而导致失衡乱权之危!

故而,在赵政的设想之中,商社如此大事,更加不可能任由某一人一家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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