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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铁证(3 / 3)

这儿的士子虽然没有欢喜楼的多,但也不少。特别是有许多自谓风流的士子

特别喜欢来这儿,不为别的,就为了大堂前那一句“春风一度解千愁”。

宁望雅就是最喜欢来这春风楼的士子之一。

他家里不缺钱,可今年的第一次考试发挥不好,所以他便留在了长安。

但这并不是说他是一个纨绔子弟,相反,在明年即将到来的春闱之中,金榜题名呼声最高的五个人中,他排名第五。

虽然排名第五,但足以看出他的实力来。

发挥好一些,能够争一争状元;发挥一般的话,这五人至少也会是榜眼或者探花。

家里富足,身负才华。这样的儿郎最容易讨得姑娘们的欢心。

今日他很早便进了春风里,饮酒作乐,赋诗写文。

不少书局的人挤了进去,而且几座楼记录榜单之人听说他今日会来这春风楼,便早早的候着。

毕竟,榜上的人,即便不高中,以后也会是响彻一方的风流骚客。

宁望雅果真不负众望,喝了酒之后,便诗兴大发,出口成章。作证

梅若兰还是没有下定决心。

虽然故事很震撼,但很多事情,不是亲身经历过的,只是听其诉说,所能感受到的东西少之又少。

当人一个的痛苦对于他自己来说犹如汪洋大海一般,那么当他的故事被一个人所看到,看到那人只能体会到犹如江河一般的痛苦,倘若亲眼所见的这个人将故事转述出去,那么其余人所能感同身受的部分也许只有一条小溪,而且是随时会干涸的那种小溪。

所以,程白衣不渴望用一个故事便能说服梅若兰。

他叹了一口气,时间不等人,是时候让她做出决定了。

夜晚的平康坊人来人往,街道的两旁有人卖胭脂,有人卖布匹,当然也有吃的。

梅若兰和程白衣坐在了路边的小桌子旁,老板正在给两人煮着面条。梅若兰看看街道,有些无聊。

虽然说街上有些稀奇的东西,例如什么北方来的冻胭脂,还有什么衮州的布匹啊之类的,但这些东西丝毫不能吸引梅若兰的目光。

要讲新鲜的东西,海里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多了去了;要讲什么布匹之类的,她作为郡守之女,见过的也不少,而且她哪用自己做衣服啊。所以布匹什么之类的,对她没有丝毫的吸引力。

至于胭脂,这儿有的,侯爷府都有,更加不稀奇。

“行了,先吃点面。”

程白衣看着她的脸,把一碗面移到了她的身前。

“我们来干什么”梅若兰转过脸,有些疑惑不解的看着程白衣。

“这儿叫做平康坊,从这条路一直出去直走,经过崇仁坊,看到皇城,便从皇城前走过去。在皇城的另一侧,便是布政坊,忠义候府就在那儿。”

梅若兰的筷子顿在了半空中,歪着头,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你和我讲了那么多,做了那么多的事,就这么甘心放我走”

程白衣微微一笑,接过老板端来的第二碗面,随后说道“那我能怎么办总不能杀了你吧”

说着,便低头吃着面。

他速度极快,三下五除二便吃完了,抬起头来,发现梅若兰还未动筷子。

“看着我干什么大小姐吃不惯路边摊”

梅若兰摇了摇头,随后说道“我看不懂你,有时候觉得你是一个充满心机的人,那天你出现和你所说的这一切,算计的这一切,绝对不是偶然;但有时候,我又觉得你是一个老实可靠的居家男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位读书人会做饭洗碗的,而且从你家里的工具来看,基本什么活都会一点;而在刚才你吃面的样子,会让我觉得你是一个如同孩子一般可爱的人。究竟哪一面才是你”

程白衣盯着她,脸上露出了微笑,打了一个饱嗝。

“每一面。”

梅若兰没有管他,低头吃着面。

老毛病,修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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