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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枭雄(1 / 2)

菲佣在港岛流行是在七八十年代之后,在之前,自梳女才是港岛大户人家的主流。自梳女终身不嫁,住在主家,吃在主家,工资每月可得几十块,也最得主家信任,好比古代高门大户的大管家。港岛富商皆以府上有自梳女为荣。

而这项特色,也随着时代发展逐渐消散,成为曾经港岛文化的一部分......

花墟街,位于旺角北部主要以出卖当季花草的街市。

顾姐早早的就来到了花墟街的早市,她身为齐家自梳女自然不必起这么早,但她在齐家几十年,知道齐母最爱花草,所以每周日都喜欢来花墟街看看有无新鲜花草,这已经是齐家都知道的一件事情。

但顾姐这次逛街,脸上却带着一丝紧张,匆匆买完花草之后,在一个公共报刊前,寻到了一个年轻人,匆匆说了几句话才赶紧离去。

林权合上了报纸,嘴角不由露出笑意。自梳女自幼上门做丫鬟经过几十年的相处对主家自然忠心,但自梳女可不是无父无母。恰好顾姐父亲烂赌欠钱,恰好林权可以给予一点帮助,而林权又只是想知道一点点有关李港生的消息,于是一切水到渠成。

昨晚又吵架了?十年的屈辱累积应该够了吧......

放下心事,林权到也在花墟街闲转了起来,港岛的街区充满了港岛这座狭小地域的文化特色,其中最为代表的就是行业的聚集。比如花墟街全部以售卖花草为主,比如嘉咸街售卖海产虾蟹,比如金鱼街售卖观赏金鱼......听起来这好像古代中国长安的坊市,产业专营,可惜港岛终究成不了中国的长安......

刚回到半岛酒店,雷乐的电话就催了过来。

“阿权,你到底还是不是秘书,整日寻不到你人影,你就算不喜欢手提电话,好歹也带个呼机啊。”

“大佬,你知我最讨厌出门带东西。”

“那要不要专门给你再配个拎包的秘书?”

“可以吗?”

“啊!好你个阿权!我就知道你这个扑街是这个想法,一个秘书比大佬都会享受,我做大佬好没面耶?”

“大佬,小弟有派头,才能显得大佬阔气大手笔。”

“你可给我拉倒吧,今晚来我家里吃晚饭,我爸说有事和你谈。”

......

夜晚,雷家,又是每周的家庭聚会。

但今晚会有些不一样,将会有一个外人加入,雷肃神色莫名,雷乐不时看向门口面露期待。

“叮咚。”

不等祥嫂去开门,雷乐已经跑了过去,“阿权,来就来买什么礼物?”

“我不买,大佬会让我进门?”

“你大佬是这么小气的人嘛?”

“大佬,拆礼物能不能等我走了再拆。”

“不会是随便就买的礼物吧?”雷乐手上的动作又加快了几分,“咦,旺角李记烧鹅,还好你还记得我爱吃这家的烧鹅,不过你买雪茄和红酒搞什么?我不喜欢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林权的语气充满无奈,“大佬,那是给雷先生的礼物。”

两人的声音虽小,但饭桌上的雷坤却听得一清二楚,可他不但不生气,心里还十分开心。对于儿子的本事他心里清楚,若无林权出谋划策只怕还是平庸。

但有大智之人皆心思深沉,可现在听着两人的交流,主不主,仆不仆,他忽然放心了,本来今晚感林权过来还有敲打之意,但看来是他多虑了……

“雷先生好,大公子好。”

“阿权,来家里就不要拘礼,今天晚上是家宴。”

......

饭至一半,雷坤像是无意提起道,“阿权,我听说你用公司名义在汇丰贷了三千万?”

林权不急不慌,他明白,这才是今晚的正题。自古以来,臣子凭借威望不经皇帝批准动用兵权,无论用意好坏,都会被皇帝猜疑,甚至因此惹上杀身之祸。这就是准你用才可以用,不准就不要动一丝觊觎之心,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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