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沈晓萍的话,王旭很满意,这说明,沈晓萍对于接下来的生活,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王旭开始切割,先是把剩余的皮剥掉,沿着皮的内侧,慢慢的划了过去。
有了这个‘利器’,剥皮的速度确实快了许多,没多一会儿,一整张皮剥了下来。
将皮扔到沈晓萍身边,叮嘱道:“放火上烤一会儿,不要把毛烤掉,烤带血的那一侧。”
“你是准备做衣服吗?”沈晓萍问道。
“接下来我们要上草原了,我们赤脚的话很容易受伤,明白了吗?”
“懂了。”沈晓萍略带恶心的把皮捡起来,然后对折,用一根木棍撑着,开始烤了起来。
王旭则是开始割肉,先是割鹿腿,因为这上面的肉最多。
之后就是排骨上的肉,每次割下来的大块肉,都被他用竹竿刺破,让沈晓萍烤着。
“大雨,你看看烤的怎么样了?”沈晓萍把烤好的内脏递过来。
这东西虽然好吃,但是不容易保存,在食物困乏的状况下,王旭自然选择先吃内脏。
王旭将内脏掰开,里面还有些血丝,于是只能继续烤着。
现在鹿的尸体只剩下骨架了,王旭可不想浪费食物,于是把骨架搁在火堆边上,继续烧烤着。
终于,内脏被烤的差不多了,闻起来有股焦香味。
王旭掰开一小块,递过去说道:“阿奴,你尝尝。”
沈晓萍点点头,满心欢喜的接过内脏。
只是这一吃,她直接把内脏吐在了地上。
“呕……好……好腥。”
这一点,不能怪沈晓萍,任何没有加过调料的肉质食物,吃的时候都会有味道。
尤其是这种内脏,腥味更重。
“你知道吗阿奴,我们现在能吃到这个,已经很不错了,要知道,也许刚刚被老虎吃掉的那些人,连生火都不会。”
“那他们吃什么啊?”沈晓萍震惊问道。
“饮毛茹血。”
“啊!”
“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古代人不会使用火的情况下,生活习性和野兽并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杀死猎物,直接利用自己的牙齿撕下猎物的皮肉,饮着猎物的鲜血,吃着肉。”
“所以相比之下,我们能在这种条件下吃上熟的食物,已经很好了。”
王旭说完,掰下一块内脏,吃了起来。
沈晓萍看着手里的内脏,最终,捡起了地上被她吐掉的食物,闭着眼睛,咬了下去。
这一顿,是她这辈子吃的最难吃的食物。
用餐完毕,内脏基本上都吃完了。
沈晓萍躺在火堆边上,突然哭了起来:“爸妈,我想你们,菲菲姐,你现在一定躺在床上了吧,还有那个狗日的王旭,一定在看电影享受着,呜呜呜……我的命怎么这么苦……”
王旭瞅了她一眼,有些不爽,凭什么我叫狗日的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