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星阑照旧早早出门不见了人影,乔镜临走时看到胭脂期盼的眼神,到底是没好意思让她一个人看家。
至于008
它不算人,不好意思。
他们去买了墨水和纸笔,乔镜还给胭脂又买了一身新衣服,虽然只是一件便宜的成衣,料子在见惯了21世纪大牌衣裳的乔镜看来也实在不怎么样,但女孩还是高兴得小脸通红,捧着那套衣服爱不释手。
直到他们走累了,在街边的面馆坐下吃午饭,胭脂害怕弄脏了衣服,这才小心地将它用布包起来,还漂漂亮亮地打上了一个蝴蝶结。
乔镜默默地点了两碗面。
按理说,跟女孩子一起出门,以他的脸皮估计全程都恨不得当个聋哑人。但是胭脂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而且还过惯了苦日子,虽然性子看似倔强,实际上却是个会对在意人十分小心翼翼、甚至是不由自主讨好的性格,平时无论是说话和做事都懂事的让人心疼。
因此,他和景星阑两个虽然嘴上不说,但其实都挺宠她的。
乔镜看着她盯着布包还恋恋不舍的模样,叹气道“反正已经送你了,什么时候看都不迟,先吃饭吧。”
胭脂这才收回视线,点点头,拿起了筷子。
她吃饭很猛,大概是从小饿惯了,乔镜还没动几口,胭脂就已经大半碗下肚,碗里都快见底了。
“先生,”她很快就吃饱了,放下筷子,一抹嘴巴,期待地看着乔镜,“咱们别这么早回去吧我还想在街上呆一会儿。”
知道乔镜不想逛街,说完这句话后,胭脂还立马补充道“就坐在这里,哪儿也不去。”
乔镜稍一思索就明白她想干什么了“你又想听故事了”
胭脂眼睛亮闪闪地点头“嗯”
乔镜有很多脑洞,真正被他写出来的,不过是其中的十分甚至是百分之一。胭脂虽然觉得先生无论写什么都好看,但比起那种读了之后会让人胸口堵堵的严肃现实题材,她还是更喜欢听那些天马行空的幻想故事。
“好吧,让我想想。”
在讲故事的时候,乔镜从来不会词穷。
因为最初写文的时候,因为键盘用的不对,乔镜还得过一段时间的腱鞘炎。为了保证更新,他被迫练出了用语音码字的本事,不过在手好之后乔镜立马更换了键盘,腱鞘炎就基本没有再复发过了。
他盯着街对面那家卖蜡烛的铺子,思考了一会儿,脑子里便大概有了个构思。
“因为是白天,”他很微小地勾了一下唇,看着胭脂满心期待的模样,心中难得升起了一丝逗趣的想法,“那就讲一个恐怖故事吧。名字的话,就叫红烛,怎么样”
胭脂“”
“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