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屋里的施小月呢,她脑子里乱糟糟的想着李建勋跟自己交代的事情,然后跟话本里的讲述一一对应
也发现了好几处冲突的地方,比方说现实中李建勋是救了庆王之后,才得到那样的机遇当上了县衙里的捕快。
所以说李建勋能跟在庆王身边,逐渐成为他的心腹,是因为这份救命之情而并非莫霆舟的举荐或者欣赏
而在话本里却没具体说李建勋是怎么当上捕快的这个地方也就有些可疑了,毕竟话本里的李建勋一个草根出身,怎么就搭上县令,取得这样一个热门的“铁饭碗”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话本本身是艺术加工产生的,可能是为了给他营造神秘色彩,或者是有什么不同寻常的身份,也未可知
什么狗屁话本,惹得自己心烦意乱的施小月突然想知道这个话本究竟是谁写的,就算是没有针明也应该有个笔名吧
这样想着,她往墙角躲了躲,闪身进了空间,那个画本还被他随意的丢在小木屋的书桌上,史小韵又拿起来重新发了发,终于在扉页儿找到了一个名字。
“采莲居士”
施小月皱皱眉头,怎么像是女子的笔名呢据施小月所知,在这个时代女子地位虽然颇高,没有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习俗,但是要说写话本儿也算是有些叛经离道的事儿了吧
特别是像这种写话本的女子,肯定是经过一些教育的
不说是大户人家,至少家里是有点底蕴的,才会把女儿送去学堂或者请私塾先生来教学的。
有点奇怪
不过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个话本是有作者的,施小月就没有在空间里久留,毕竟家里还有李建勋,要是让他察觉到异样就不行了
“媳妇儿,水烧好了”李建勋拎着烧好的水进来。
施小月心里还装着事儿,琢磨着要推测一下话本作者的心理,听到李建勋的话,她随意的“嗯”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才看到李建勋端了一个木盆进来,放在自己面前。“媳妇,我给你洗脚啊”他笑的憨厚,眼里柔柔的闪着光。
施小月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脚丫,却被李建勋一把攥住,直接扒掉了鞋袜。
没等施小月反应过来的时候,她一双白净如玉的小脚就暴露在空气中,在李建勋的注视下,脚趾还透着健康的淡粉色
“不要了吧”她往后撤了撤,但是纤细的脚腕却被李建勋抓住动弹不得。虽然心里还想着事儿,但是施小月一下子面对这样的情况还是有些羞涩。
她的脚趾蜷缩,有些羞涩的模样让李建勋的眸光成功暗了
暗。
她的脚被李建勋轻轻的放在水盆里,温度刚刚好,很舒服,显然是已经被很体贴的照顾到了。
“温度合不合适我手糙比不上你脚娇嫩”李建勋低着头,声音闷闷的,语气里却透露着担心。
他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倒没有觉得丢面子,只是有些放不开和羞涩
“合适的。”施小月低声开口,看着李建勋奔着讨好自己的模样,施小月心里有些酸涩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