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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卷第三十一章 现在往洛杉矶倒腾事业的,(2 / 2)

缶和瓮都是古代人用来盛装食物的,所以击瓮叩缶大概其就是一帮人喝多了,敲盘子敲碗呜哩哇啦的唱歌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李斯谏逐客书。

这种行为在现在看来,是有些不高雅了,很多人也说这不是艺术了,因为老百姓都会了么,但这是传统玩应儿,所以还有好些人是捧着的。

现在洛杉矶面对的就是这些问题,捧着传统的人,总是有势力了,他们不喜欢洛杉矶,之前这地方看起来歌舞升平,也不过是没有什么空子可以钻,但是现在,秦之书的出现,让他们有了地洛杉矶动手的借口。

不过这些维护传统的人,也不是没有好处,他们的总归是维护现有规则的不然怎么能叫守护传统呢所以动手么,也都是在规则之内。

也就是说,他们是要挑战秦氏兄弟,堂堂正正的夺走秦之书。

问题在于秦之书不止秦氏兄弟那儿有,吉斯那里也有,而且还是最关键的记载长生不老之术的第三卷。

这消息也不知道是从哪传出去的。

吉斯纳闷的翻了好久,都没从第三卷术之卷里找到长生之术,但是有一堆云山雾罩的什么德、性、行之类的半哲学半文学的东西。

要硬往长生上靠的话,大概就是依照术之卷行事,微小概率成为一个有作为的帝王,小概率成为一个著书立传的圣贤,大概率成为一个可以在历史上留有姓名的哲人,从此活在人们心中或者书中这也算是另类的长生不老呗。

具体活成什么哪一种,多半儿得看你的投胎技术。

而有趣的事情就在这里,没有什么人挑战吉斯,挑战秦氏兄弟的,倒是排起队来了。

大部分挑战者其实对秦之书不太感兴趣,就以雇来的居多,也有一部分,是不得不来比如又是儿子惹的祸的弗兰克巴斯。

小巴斯先生,是个天赋一般,性子也比较轻浮的小白脸,在格斗联盟初成立的时候,他还能在初级赛里混一混,除了固定的参赛费时不时的还能闹点儿奖金。

但是随着联盟的发展,参赛选手的质量越来越高了,他就混得不怎么如意。

不过他有个名声不错的好爸爸,再加上他确实是最早的那一批老人儿之一,所以能找到一个靠谱的经纪人,拉着他去当了演员。

长相并不是特别俊秀,气质也一般,但是中规中矩的挑不出来毛病,化上妆也比较耐看,身手在演艺界那肯定是能进前二了因为整个圈里就他和肯马斯达斯两个正经的格斗家。

所以他也是搭上了马斯达斯家,算是颇有名气的动作明星了。

恐怕也是因为这个,他才被人盯上,被绑了去当作人质,促使弗兰克巴斯向秦氏兄弟挑战。

老话说的好,债转夫妻仇成父子,要说弗兰克巴斯,这辈子这点倒霉就全是在他这儿子身上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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