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这首诗虽然不如《短歌行》,但也是惊艳绝伦,百年不遇的不朽名篇。
再说就算出的题目能够抄《短歌行》沈浪也不敢抄啊。
这么霸气绝伦?你想要造反啊?
霸气外露,找死!
……………………
文战考试的时间规定了三个时辰,也就是六个小时。
但是,肥宅金木聪码字速度实在太快了,一刻钟就抄完了。
而且整整齐齐,字写得好极了。
天!
接下来还有五个多小时,应该怎么过啊?
肥宅金木聪抓耳挠腮。
难道我……我这就交卷?
不行,不行,姐夫会打死我的。
要不然,我继续抄书吧。
然后,肥宅金木聪继续抄书了。
这次,他拼命压制自己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雕琢。
几乎每一个字都要雕出花来。
然后,再一次沉醉而不可自拔。
唉!
人生无趣,还是抄书最有意思。
这间书房内,大文豪没有诞生。
但是一个书法家,却要冉冉升起了。
我肥宅金木聪天赋不高,但是……我一个月写的字,就够你们写一辈子了。
我一个月抄了五十万字。
试问谁能我和一战?
还有谁?
…………………
足足构思了一个时辰后!唐允智珠在握,风轻云淡一笑。
然后潇洒之极地磨墨,轻轻地挑去了毛笔上稍稍杂乱的狼毫。用艺术性的手法,将毛笔蘸饱了墨水,再挤去了三分。
然后……下笔如有神!
很装逼是吧?
我唐允来百年贵族世子,越国殿试探花。
我这个人一生下来就注定光芒万丈。我的一举一动,都仿佛散发着光芒。
优秀和高雅,傲慢与偏见,早就铭刻在我的血脉和骨子里面了。
没错,就是偏见!我唐允藐视你们任何一个人。
在我眼中,在座的都是垃圾,包括你沈浪在内。
至于金木聪?抱歉,你连垃圾都不是,你只是靠着吃垃圾为生的蛆虫而已。
你依附着沈浪,写什么《风月无边》,不就是吃垃圾的苍蝇吗?
唐允越写,越是觉得自己的文章妙不可言。太妙了。太好了。
这样优美的文字,这么好的文章,这么深的立意,我是怎么想出来的啊。我都佩服我自己啊。
唐允啊,你的才华究竟哪里是极限啊?
越写,唐允觉得自己全身都轻飘飘的,仿佛要飞了起来。
殿试的时候我要是有这状态,有这文章,何止是探花啊?状元都手到擒来啊!
但这篇策论写完的时候。唐允美妙的感觉到了极致。
文思如泉涌,诗才如尿崩,止都止不住啊。
一首精妙绝伦的诗,跃然纸上。
真是写得太好了啊,我自己读了,都三月不知肉味啊。
可惜啊可惜,这样精妙绝伦的文章诗词,竟然用来金山岛之争这样的文战。竟然和金木聪这样一只蛆虫一较高下。
耻辱啊!
这样的文章,就应该出现在大炎帝国的炎龙大殿里面啊,越国已经装不下我了。
写完之后,唐允又自己的文章三遍。越看越好。一个字都不能改,一个字都改不动,已经完美了。
然后,唐允起身,朝着三位至高无上的裁判者躬身行礼,飘然而去。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金木聪一样。
一个人走路要踩死蚂蚁的时候,难道还会抬起脚来看蚂蚁的尸体吗?
当然不会,随随便便踩死,然后不经意将鞋底蚂蚁尸体蹭到地上便是了。
最多再感叹一句,金木聪蚂蚁,你能够死在我唐允的脚底上,真是你莫大的荣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