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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众矢之的(2 / 2)

就像是花高价从一堆人手里抢到了一双水晶鞋,也不管合脚不合脚,舒适不舒适,就死命往里挤,哪怕其结果是:脚后跟磨出了血,大脚趾和小脚趾布满了水泡。

泪眼汪汪地独自一个人,对着那双丝毫未曾变形的鞋,伤感:不穿可惜,穿上却要命。

而婚姻对象不合适的话,更是要命。

一辈子,或在婚姻续存期内,你只能穿一双鞋,合适不合适,只有穿鞋的人自己清楚。

故而,那些表面上光鲜亮丽的夫妻,费尽心思秀着恩爱,晾着幸福,外人看着煞是羡慕,回头还要跟自己的另一半讨要福利……却不知,那些穿水晶鞋的人,正打落牙齿和血吞,疼得钻心,闹得烦心,活得生不如死。

倒不如那些个棉布鞋子,虽然笨拙,却跟脚贴心,看似没多大用处,却能一直护着双足,陪你跋山涉水,陪你春夏秋冬。

曾几何时某郭姓影星曾将前女友比作鞋子,被人吐槽,骂得狗血淋头,实则他的比喻也是相对的,并不是前女友是他的鞋,他在将让对方比作鞋子的同时,相对而言,他也是前女友的鞋。

夫妻之间是平等的,在一方不让另一方舒服的时候,这一方也会因着对方的反作用力而受伤。

林琳与薛文潘就是这样,他们只是因为家庭教育的迥异,产生了三观和处事待人接物之间的分歧。

磨合期间,没有人愿意妥协、谦让,最后,令矛盾愈来愈激化,演变成了对彼此的诅咒与折磨。

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各自让步,最后,选择分手,倒也算是最佳方案,对彼此都属于放生。

只是,长期穿着那双不合适的鞋,鞋已生到肉里,要脱下鞋,势必要掉一层皮肉,那份阵痛还是要受的。

或许,有部分人就是害怕那份阵痛,且,夸大了那份痛感,与此同时,又习惯了那种磨脚的痛苦,麻木到了中晚期,就会蜕变成懒癌,于是,也就凑合到了临终。

更有甚者,一生就买得起一双鞋,又不甘于没鞋穿,只能憋屈一辈子。痛苦的时候,总是自我麻痹:好歹还有一双鞋子穿,总好过光脚。

话又说回来了,脚上套着一双旧鞋,手里还拎着一双备用写的薛文潘,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那双鞋正紧锣密鼓地在延伸自己的实力,闯进他的血脉,企图绑架自己的双足,令自己寸步难行。

当然,林琳也不知道,自己嫌弃,却因害怕痛感和光脚的耻辱,而强占的鞋子,已经准备造反,断腕的壮志已蓄势待发。

这一战,是左手向右手发起挑战,因此,注定惨烈,注定伤筋动骨,撕心裂肺。

而这场战争中,林琳想炸毁、薛文潘极力保护的碉堡——陈敏芳,却还浑然不知。

迷迷糊糊她就坐飞机来了,机票也是儿子买的,她知道退机票很不划算,而从小节俭养成的习惯,已经深入骨髓,虽不知道儿子为什么坚持要她来上海,哪怕再不愿意,也来了。

最主要,她也闹不清儿子为何还要瞒着他老爸?

可儿子闭口不说,只说:……事关下半辈子的幸福,很重要,很重要……不等追问,几近哀求:这是他这辈子唯一对她提出的要求,就算是她接受儿子青春期最后一次逆反吧!

本来,儿子请她去美国陪伴,她婉拒多次,也心存愧疚,而薛思敏也从不勉强。

这一次,儿子软磨硬泡,甚至还不惜卖乖撒娇,实在是受不了,不得不应承了下来。

谁料想会成为众矢之的,砧板上的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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