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在吕宋还是倭国,李旦集团都是东亚地区最大的海上贸易集团,被称之为“大明
甲必丹”,也就是“Captain-Ming”的音译。
说成是“大明队长”也不过分,因为实力就摆在那里,光是当年西班牙人没收李旦的金条就高达四万块之多。
而这仅仅是李旦财富的一部分而已,如果是全部所得都被西班牙人侵占的话,李旦也无法在倭国实现东山再起了。
李旦于1625年在平户病逝,继承李旦庞大产业的并不是李旦的儿子李国助或者李旦的兄弟李华宇,而是外姓人——郑芝龙!
郑芝龙能够后发制人,除了依靠自家兄弟所组成的小集团之外,再就是收买了李旦集团里的一些实力干将,而由他负责的与荷兰人的贸易也是可以拿出来要挟的工具。
李国助曾向荷兰人求助,要求双方联手讨伐郑芝龙集团,争取来个内外开花,一举将其剪除。
但没等荷兰人动手,郑芝龙便通过实际行动,向外界证明了自身的实力,于天启七年(1627年)率领数万海盗攻陷厦们,震惊朝野。
不信邪的荷兰人纠集了十艘大型战舰,准备击溃郑芝龙的舰队,以换取与大明的贸易往来。
结果迎头撞上了在附近海域巡弋的郑氏主力舰队,亲手酿成了10V300的悲剧,被对面打到连亲妈都认不不出来了……
在意识到郑氏的战舰好像比己方的士兵还要多之后,荷兰人终于放弃了用军事手段迫使郑芝龙屈服乃至战败的想法。
双方于1628年10月在停泊在漳州湾的荷兰战舰“德西”号上,签署了一份有关大批量采购生丝、砂糖、生姜、丝绸、胡椒等物资的贸易合作协议,也算是停战的直接证明。
但是荷兰人在水下紧着捣腾的爪子并没有就此停下,而是选择了采用代理人的办法来遏制郑芝龙在福健至倭国之间的势力扩张。
得到了荷兰人私下支持的海盗钟斌、周三、李魁奇、陈盛宇等人,先于甩锅二年(1629年)在同安县海域与郑氏舰队展开决战。
然而却是三战皆负,被郑芝龙的舰队夺沉战舰数十艘,毙伤数百人,从闽南追杀到粤北,可谓是一败涂地。
贼心不死的荷兰人随后便支持在这片水域后崛起的海盗刘香,妄图再次联合海盗的力量来打压郑芝龙。
新上任的大员最高长官普特曼斯宣布之前双方在“德西”号上签署的协议无效,有损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利益。
只不过这次荷兰人的战略合作伙伴仍旧不太给力,刘香与郑芝龙在广河赤岗展开战略决战,却被对方斩首六百余人,俘获近千人。
与此同时,为了配合刘香集团,普特曼斯亲率荷兰舰队在沿海地区进行劫掠,以牵制支持郑芝龙的大明水陆两师。
但这种隔靴搔抓的打法并未受到明显的成效,连荷兰人自己记载的战果上也仅抢到了猪、牛、马、羊之类的物资,最尴尬的就是某次出击居然抢到了一船西瓜……
见到用袭扰战的办法无法重创郑氏舰队之后,普特曼斯便决定亲自上阵,联合刘香集团,主动打上门去,敲开福健水师的基地——金门!
普特曼斯通过海盗在当地的细作得到了准确情报,郑氏舰队的战舰就停泊在港内,偷袭正好合适。
只是他并不知道,福健巡抚邹维琏早已得知实情,并调动附近兵马严阵以待,就等着偷袭前来偷袭自己的荷兰人。
荷兰与海盗所组成的联合舰队没等抢占先机,便遭遇了港内驶来的纵火船的猛攻,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邹维琏与郑芝龙分工明确,官军负责岸上与港口,郑氏舰队则要实施海上歼敌,由于事先筹备,指挥有方,应对得当,便有了这次“料罗湾海战”的胜利。
当然,这里面仍旧少不了堪称戏精的甩锅爹,这可是本部长片大剧的主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