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城之外大约三里的一处长满半尺野草的高地上,插着一道三丈高的金黄色大纛旗,上绣一个五尺见方的大字——张!
旗前摆着把太师椅,上坐一位身材魁梧的壮汉,国字大脸,浓眉豹眼,下额留着尺余长须,顶盔贯甲,背系大红披风,脚踏虎头战靴。
两侧各站数名文武官员,周遭有手持钢刀的亲兵上百人,见到大军攻势如潮,克城在望,诸人均显得神采奕奕,好不威风。
“那狗官县令真可谓不识抬举,父帅,儿臣请命带一支精兵杀入城内,将此狗官擒来,在父帅面前砍下其头颅,好为父帅重举义旗贺喜!”
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壮硕青年眼见就要攻陷谷城,旋即上前请命,这可是自己拔得头筹的好时候,万不能被其他兄弟超过。
此人正是张献忠膝下四养子之首的张可望,不但心眼活泛,能识文断字,而且作战勇猛,很会讨义父的欢心。今日大军旗开得胜,自己也必须表现一番才是。
“我儿可望有心了,为父甚慰,去吧!”
自从带兵驻扎在城外十里的白沙洲之后,张献忠还未曾如此开心过,崇祯那皇帝老儿很是吝啬,自己统兵三万,居然就给了个副将的差事。
以征战多年,屡挫官军名将的张献忠看来,自己起码能被封个总兵,不论是个人能力还是兵力规模,均远超朝廷养活的那些废柴。
可惜皇帝虽然才是而立之年,却昏庸无道,又重用熊文灿这样就知道中饱私囊的奸臣,大明由此等奇葩君臣,何愁不亡呀!
“冯双礼何在?”
“末将在!”
“随我领五百精兵,打下谷城,为父帅贺喜!”
“末将遵令!”
“擂鼓助威!”
攻打小小的谷城,张献忠并未动用一万精锐,这是用来与官军主力决战使用的利器。只是让五千辅兵打头阵,谷城守军不堪一击,如此安排足矣。
张可望作为张献忠的长子,所部自然是以一敌十的精锐部曲,每名士卒皆是全身披甲,刀弓齐备,粮饷又很充足,士气极其高涨。
领命之后,这一路人马没过多久便来到城下,有士卒扛着张字大旗爬上云梯,让在后方用千里镜观战的张献忠大为高兴。
当了谷城数月的实际县令,将原县令阮之钿架空,张献忠起初还觉得断案有些意思,很是过瘾,不过时间一长,为百姓服务的热情便大为消退了。
还是打家劫舍、予取予求的日子更为快活,更何况附近仅有熊文灿派来的总兵陈洪范一部人马监督己部,不论是战力还是规模,自己都远胜于他。
除了必要的收税之外,张献忠暗地里联络了罗汝才等人,实现越好在五月初五一起举兵,将湖广西北部一带的官军迅速消灭,让后便可进军泗川、两广、云贵,甚至可以直逼楠京。
待将长江以南的官军逐步啃食干净之后,或许能够与苟延残喘的明廷划江而治。届时京城里的那位皇帝同意也的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那就由不得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