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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强行冲阵(3 / 4)

“放箭!”

马卒将弓弦拉至极限,箭簇瞄向前上方,选择抛射的方式脱手,这样可以让重箭达到最远射程,但也就能射到五十步而已,再远就没有多大杀伤力了。

而且第一波箭雨由于射程最远,耗费的动能最大,所以杀伤力也就最小,给贼军造成的伤害其实是很有效的,比较像隔靴搔痒,除非射到面部或者无甲兵。

最致命的就是收弓抽刀之前的那次,彼此相距不足二十步,力道十足的话,几乎可以连甲带人一并射穿,给贼军所造成的战斗减员也是最多的。

从第一次放箭到双方短兵相接之前,官军也就能放三次而已,而且第一次只能算是蒙射,战获远逊于后两次。

由于是抛射,还是极限射程,所以义军这边只有零星的马卒被放倒,大多数还是可以继续策马奔腾,继续冲阵。

而第二次就有不少人被当场撂倒,直接被后面同伴的坐骑踩踏成肉饼,但还坐在马上的人那还顾得上别人的性命。

等到快要看清对方五官之时,随之而来的便是最为狠毒的一次箭雨。

官军最外侧马卒施射的效果几乎呈一道多束射线,将义军最前方的一整排放倒了七八成。

直接折损了将近六七百人,算上被绊倒的马卒,总数就高达近千人了,相当于是役义军投入兵力的三分之一。

冯双礼的很多部下还打算提前收弓抽刀,将对面伸着脖子放箭的官兵斩于马下,可是就差了几步之遥,便直接被重箭射中,再无还手之力。

在如此近的距离,一旦被重箭打穿躯干,就直接丧失了多半作战能力,即便能够继续战斗,个人的体能与气力也会大打折扣。

十刀不如一箭!

意思就是说被砍了十次,只要不掉胳膊断腿,仅仅是皮肉之伤,便没什么大碍,练武之人皮糙肉厚,疮口没有发生感染便不打紧。

但是只要被箭矢射穿皮肤,那便要伤筋动骨,被穿透躯干,就要伤及内脏,医好了也是个残废了。

与东虏作战,明军便是害怕鞑子的绕阵环射与两翼迂回之术,一来可以切断步卒后路,二来也是能够逐渐削弱明军的有生力量。

鞑子的箭簇多半还涂了粪便,明军士卒一旦中箭,疮口极易发生感染,从而让部曲大量减员,严重影响战斗力,这比被砍几刀恐怕多了。

“随额上!”

得益于亲兵们的保驾护航,在折损了数名顶在前面为冯双礼抵挡箭雨的亲兵之后,这位大将也终于得到了手刃敌兵的机会。

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时候再想跑路就没意义了,前后左右都是人,你就是不想打也得打了,还得玩命打才行,不然对方就会直接置你于死地。

“持枪!”

随着对面传来的一声断喝,义军遇到的并不是常见的大刀而是丈余长的长枪,横亘在战场上,几乎让官军的防线跟刺猬一般可怕。

长枪的作用是刺挑,所以尺寸通常都比长柄大刀还要长一截,长柄大刀也可以做到这么长,但是就不好发力了。

在长枪兵处于静止状态时,长枪所带来的伤害其实是由敌方士兵产生的,原理就跟飞机撞海面是一样的,速度越快,阻力就越大。

长枪兵并不需要刻意发力,只要臂力和腰腹力量足够,保证长枪处于水平状态,对准来犯之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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