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亲自子上阵,费了好大的力气,几乎使出浑身解数,连狗咬的招术都用上了,还有下属突施冷箭的帮助,这才结果掉了一个狗鞑子。
由此可见狗鞑子的战力绝非吹嘘出来的,若狗鞑子个个都有如此本领的话,一旦京城被鞑子大军团团包围,往后可就难办了。
但这种想法也仅仅在高晓松脑袋里停留了片刻工夫,眼下他还得继续带人擒杀剩余的狗鞑子,能擒则擒,能杀便杀,就是不能让狗鞑子从此地脱逃。
“百户大人!您……”
“无恙!快!莫叫任何一个狗鞑子跑掉!”
在如此时刻,只要脑袋没掉,四肢没断,哪怕杀得浑身是血都得继续往上冲。
己方人数占据绝对优势,这还擒杀不了区区六个狗鞑子,事情传至圣聪就不妙了。
干掉眼前的狗鞑子绝非泼天之功,但多多少少也能捞到不少的赏钱。
可以说,这是除了抄家之外,最赚钱的差事了。
想赚钱,还怕死,那心里就别有这个打算了。
莫说寻常的狗鞑子,纵使皇太鸡在此,也要留下全尸!
高晓松还不清楚这里到底藏匿了多少狗鞑子,不过既然有六个狗鞑子主动暴露了身份,便说明选择继续蛰伏的不会太多。
狗鞑子为了避免曝露行踪,通常是以小队的方式前来京城,要么两人,要么四人,最多不过十余人。
再多的话,那就会引起守军的怀疑了。因为太子爷有令,凡是大队人马,不论从事行业,想要进入京城,必须接受仔细搜查。
首先,要检查所有人员的武器装备,弓弩与火器等一律没收。
其次,要检查相关的身份凭证,询问目的与去向,对于可疑人员,要薅一薅发髻。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检查,等进城之后,再由锦衣卫随时进行抽查。
能让如此多的狗鞑子混进来,便说明守军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
不过也是有情可原的,因为每天进城的人数以万计,守军也不可能仔细检查每个人。
都让守军给逮着了,他们厂卫就没鱼可捕了,全都得抓虾!
命犯的重要性和价值都远低于狗鞑子,一只狗鞑子对厂卫来说就是二百两银子。
“把弓抢回来!”
高晓松见到一个狗鞑子居然趁他的手下不备,在相继砍翻了两人之后,直接杀掉了一名持弓的藩子。
旋即便异常娴熟地张弓搭箭,开始对在场的锦衣卫大肆施射。
鞑子弓马娴熟,尤擅渔猎,开弓射人更是手到擒来。
一张弓落到狗鞑子的手里,只怕十余名锦衣卫都会遭殃。
“啊!啊!啊……”
高晓松便亲眼目睹了这只狗鞑子的绝技,在彼此距离不足两丈之遥,面对扑过来的三名锦衣卫,狗鞑子反应速度极快,而且箭法极其精准,连发三箭,箭无需发。
这不是连射了三次,而是一次用三支箭搭住弓弦,面对三个目标,依次放出。这需要手指拥有极大的力量,而且要勤加练习,才能达到如此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