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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6章 通州撤防(2 / 4)

某太子写给张肯堂的内容多是珉生方面的事情,写给李成栋的则是军事方面的,譬如如何押运粮食,如何收割庄稼,如何将营盘从通州迁移至新城。

“运粮之事倒是好说,只是这帮助周边百姓收割庄稼……”

李成栋从来就没接到过类似的命令,让将士们帮着百姓抢收庄稼,真是闻所未闻,不过田地里的粮食倒是也不能白白留给东虏。

让他麾下的将士们收庄稼倒是可以,但是除了腰刀之外,貌似也没啥趁手的工具啊,这可如何是好啊?

“父亲,太子殿下命周总戎借与孩儿四千兵马,帮助通州百姓抢收庄稼,务必在十日之内,将周边的粮食悉数收割完毕。如若不然,便要将未能收割的庄稼悉数点燃。”

李元胤带来的新军士兵也没有装备镰刀,不过每人都配发了一把腰刀,这玩意连人都能杀,更别说收庄稼了。无非就是相关经验不足,割麦子的时候比较费力而已。

“也好,今日天色已晚,为父先与你张伯父商量一个可行方法。明日清早便让士卒们悉数出动,一部分负责押运粮食,另外大部人马则出城帮助百姓割麦!”

李成栋认为目前漕运还没甚子危险,犯不上兴师动众,拍些人护送即可,所部的重要任务就要放在收庄稼上面。

凭借往昔的经验,李成栋感觉这些麦子很有可能会变成所部的军粮,自然收得越多越好,

不过太子爷也在信中严明,是收,不是抢,用以前那套行事风格肯定是不行的。

好在太子爷开出了二两一石头的麦子收购价,这样就便于各部快速收集粮食了。

“再就是太子殿下叮嘱,大型牲畜一头也不能留给东虏,除家禽之外,凡是四条腿的,全部都要带往京城!”

李元胤忽然想起这事,便直接说了出来,太子爷的做法是没错的,既然粮食都不能留给东虏,更好吃的牲畜就更不能留了。

东虏所到之处,连人都极有可能活不下来,更别说牲畜了,留给东虏享用,那便算是暴殄天物了。

实在不行,哪怕自己与一众弟兄们合伙出资,也要将通州附近百姓手里的牲畜尽可能多地买下来带往京城。

人、畜、粮食在十天之内都要带走,这算是一个相当有难度的项目了。

因为占大头的粮食,其中一部分还在地里呆着呢……

通州的地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具体就是顺义以南、武清以北、三河与香河以西的合围地区。

某太子不知道那四个地方的粮食还是否能收得上来,但通州距离京城最近,地界里长出来的粮食必须被带走绝大部分才行。

李成栋所部有五千多兵马,李元胤又带来四千,合计九千有余。

张肯堂作为伯父与通州的最高长官,于公于私都会招待前来帮助自己工作的李元胤一行人。

跟随李元胤前来的还有他们班的班长万礼,以及三哥张煌言、五哥曾英,李元胤在班里排行老六,身后也只剩下年纪最小的郑成功与郑省英。

那哥仨初来乍到可是一点都不客气,他们很清楚李元胤的老爹是谁,故而把晚饭当作是难得的打牙祭的机会。

东宫卫队的伙食虽然好,但终究比不上面前的一桌酒席,周总戎对待他们这个特殊的班组也没有任何的照顾,更没给他们开小灶。

好不容易能够大吃特吃,另外哥仨当然不会错过,桌子上有鸡、有鸭、有肘子、有鱼,硬菜可是不少,还有好酒,酒肉下肚真是大快人心。

李元胤是北方人,万礼、张煌言、曾英都是南方人,但在北方呆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入乡随俗了,吃起浓油赤酱的北方菜,一点都不含糊。

在部队,别说浓油赤酱,就是一碗二三两的烧肉,都要通过自己努力训练,在比武的时候拼到一个好名次才能吃到嘴。

故而这会儿桌子上的四个人居然没有一个人说闲话,全都在闷头猛吃,生怕说话会耽误时间,肉便让其他人给咽肚了。

东宫卫队不同于别处,训练与作息完全遵照太子爷制定的相关规定,吃饭不能说话,说话的代价便是会少吃饭菜,时间一到,那就必须清场走人。

“伯父……呃……够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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