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刘通本想外出招活计,但刘达觉得自己到了为家里分忧的时候,便离开了老家去了通州。
在通州码头干了一段时间的苦力,就是负责搬运粮食,后来跟着船主来到京城。
这时候正好碰上太子爷募兵,刘达觉得吃皇粮总归是没错的,才让命运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当初刘达还很是犹豫,因为当兵很有可能战死沙场,会让母亲伤心不已。
但现在看来无疑是个非常正确的决定,有了这套盔甲,多半是不会被东虏给干掉了。
因为名字与鞑子同音,故而在部队里,刘达的外号就叫“狗鞑子”,每每在演习里假扮狗鞑子作为进攻的一方。
时间一长,对于狗鞑子的战术打法,刘达算是心里有数了,但真到了战场上,他也得听班长还排长的吩咐,毕竟人家才有实战经验。
眼下刘达的敌人仅仅是周遭的麦浪,让他一把火烧到自己的麦子,他肯定是一百个不乐意,还不如勤快些,动手收完再说。
“你不回家休息,来此作甚?”
刘通嘴上是责备,但意思却是关心。自己弟弟自打过了试用期之后就再没回来过,好不容易回来了,便不忍心再让他干活了。
“大哥,咱村是不是也接到了五日之内收完麦子的命令?我这不是急忙赶回来帮衬么?再说咱全家还要跟着队伍搬进京城去呢。”
刘达明白大哥的意思,但他也有自己的打算,早点收完麦子,全家就能早点搬家,等安稳下来,他才能专心御敌。
“搬到京城?”
刘通倒是从官兵嘴里听说了这事,但也仅仅是想想而已,京城是何等地方?岂是他们庄户人家能住进去的?
再说住到京城花销极大,他们家几乎穷到家徒四壁,就指望这点粮食糊口,一旦搬过去,往后还如何生活?
“大哥放心,如今我在部队有月俸可领,全是精米每月便有半石之多,足够让全家人吃饱的了。到了京城,太子爷会遣人安排住处,无须为此忧虑。而且如今也麦收了,之后没活计可做,到了京城就不一样了,太子爷那边工厂林立,像炼钢、炼油、筑城、盖房,都需要极多的人手,大哥你不是也会瓦匠活么?正好可以派上用场。在京城干瓦匠,可是比在咱这赚的银子多多了,就那些雇主,不开除每月二两银子的条件,都雇不着像样的瓦匠!”
刘达已经与以前截然不同了,这归功于东宫卫队不光抓军事训练,还教士兵文化知识,识字是最起码的,而且每天都要读报,所刊载的内容都会了解个大概。
通州再繁华也比不了京城,在刘达看来,江南各地加起来也不如眼下的京城,在太子爷的治理下,京城已经稳居整个大明城市榜首。
尽管刘达只去了两次城里,但已经在这安家落户了,因为京城商铺栉比鳞次,有病还能去陆军医院治疗,逢年过节还有烟花表演可看。
他家虽然远远比不了大户人家,可是这些普惠寻常百姓的福利却可以享受得到,这便是刘达看中的地方。
不光是他自己,东宫卫队的官兵都是这么想的,哪怕在京城住租来的房子,也比在老家住自己的房子要好。
“这……当真?”
刘通仅仅是个憨厚的庄稼汉,去过最大的地方就是通州了,根本就没见过京城的繁华,被能说会道的弟弟这么一鼓动,不禁也有些臆动了。
毕竟麦收之后自己的确无事可做,最多去通州码头当苦力,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这活计到了上冻的时候就没了,因为漕运已经停止了。
若是能在京城找份瓦匠的活计,的确是个帮衬家里的法子,只是还不知道京城那边的雇主要求如何,能否看得上他这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