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快着步子走进胡同,李爽和阿雯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直接拎着饭盒跟珍珍去了她家。孩子们刚好都在这里玩,待会直接喊回家吃饭就好了。
进了院子门,李爽和阿雯跟钟敏芬打声招呼,然后“押着”珍珍进房间。
珍珍完全没有反抗,从抽屉里拿出她收集起来的报纸和杂志。
翻开报纸杂志,找到自己的文章,指给李爽和阿雯看。
李爽和阿雯交换着看,看的时候都很认真,谁都没有出声说话。
等全部看完了,李爽和阿雯同步放下手里的报纸,看向珍珍。
珍珍被她们看得不是很自在,有些气虚地出声说“写得不是很好”
“这还不好”阿雯率先出声。
“不好报纸和杂志能登”李爽立马接上。
把手里的报纸放下来,李爽看着珍珍说“你藏得可真够深的呀,大作家。”
听到“大作家”三个字,珍珍脸刷一下红了,拍一下李爽道“不要瞎叫,我可够不上作家这个称呼,我就是随便写着玩嘛,文采和思想深度都很有限。”
阿雯说“我觉得都挺好的啊,你这大学还真没白去。”
珍珍又笑起来,“是没有白去,在我的世界里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李爽和阿雯都为她感到自豪和高兴。
但两人没有过分表达,李爽说“这饭我必须得去吃吃西餐”
阿雯跟着道“那我当然也得去,我还得喝红酒”
珍珍笑,“全都管够。”
四月的天,最是温暖舒适。
李爽阿雯和珍珍各自打扮一番,穿着裙子一起出门去西餐厅。
这场景与七年前相似,但又非常不一样,微风从裙摆上带走的是七年的时光。
三个人到西餐厅里坐下来点菜喝酒,谈天说地。
借着酒意说话最多的还是阿雯,因为比起李爽和珍珍,她觉得自己这些年过得最苦最憋闷。要不是珍珍搬过来陪着她,她这辈子可能早完了。
珍珍和李爽让她痛快倾诉,并跟着她一起同批她的婆婆。
把兴致给说起来了,自然也一起痛批柳志,毕竟阿雯之前受的那些委屈,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当然了,该肯定的地方还是要肯定的。
痛快地说完了,心里也就完全舒服了。
三个人喝得微醺地出西餐厅,牵着手往家回。
在月光的照拂下,三个人趁着酒兴唱点欢快的歌,歌颂友谊万岁
阿雯是三个人里最小的,也是最没有安全感的。
她拉着珍珍和李爽的手一遍遍地问“再说一遍,是不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啊”
珍珍和李爽看着她一遍遍地回答“是必须是”
人啊,一辈子能遇到掏真心的人就那么几个。
如果遇到了,不管是爱人还是朋友,就握起手走一辈子吧。
一辈子有多长呢
对于狗来说,一辈子也就是十来年而已。
这一年入春了以后,大白的老态较之之前更加明显了。
大概越老越像个小孩儿,它近来变得越来越粘人。
白天只要珍珍在家,它就匍匐在珍珍的脚边,安安静静的不发出一点声响。
珍珍知道它老了不爱玩儿了,便就以这样的方式和它互相陪伴。
她坐在桌子边看书写东西,累的时候就去摸一摸大白,大白会冲她摇摇尾巴。
四月临尾。
时间逼近初夏。
校园里的学习氛围越来越差了。
和那些年轻大学生比起来,珍珍毕竟年龄大,心态更沉稳一些。
她不让自己受学校里氛围的影响,仍旧按着课表上课,做自己该做的事。
再普通不过的一日,珍珍推着自行车卡着点出门去学校。
大白迈着缓慢的步子送她到胡同口。
珍珍上车之前,照常回头跟大白说一句“我走了,快回去吧。”
说完她上车走人,但在骑车出军属院大门的时候,她突然发现大白没有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