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见方梦华时,他就已经拍完了自己的戏份,最迟10号前就可以完成拍摄,再用几天时间完成剪辑和后期制作,16号上映完全没问题。
方梦华给得档期算是很赶,好在这部电影本身只有70分钟时长,大部分又都是独角戏和二人转,只要两人演技过关,一天就能拍出许多戏份,三五天就拍完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也不能再耽误,营销阶段现在就得开始了。
这个时代,港台的电影营销还停留在非常初级的阶段,有钱上报纸打个广告,没钱刷几张海报就完事了。
罗峰则是近水楼台,虽然他明明挂着射雕导演的头衔,实际上却在拍自己的电影,还使用佳艺的人来拍自己的电影,这么玩怎么看都不是那么合适。
但是佳艺这边还真管不了他,何左之这个大老板则是不想管。
其实不只是管不了,当听到罗峰要在《碧血剑》的广告阶段播放自己的电影片花,广告部除了管他索要一大笔广告费外,出言拒绝是不可能的。
罗峰准备利用“佳视台”八点档这段收视率奇高的时间来宣传他的电影,此外还要在报纸上进行全方位的推广。
这部电影的制作费只有10万块出头,但他却打算在宣传营销上投入50万,差不多是整部电影制作费用的5倍,还随时准备再加钱。
佳艺电视台很快收到了整整20万广告费,罗锋不仅要求在12月8日-25日的八点档期间播放他的30秒片花,每天还要至少轮播10次。
12月10号时,他要和吴邪登上佳艺周末的综艺节目宣传这部电影,电视台的节目部必须提前准备好文案。
此外,他还准备拿出10万块在巴士、出租车和一些谈好档期的戏院门前大肆刊登海报。
不仅如此,他要在香港所有知名报纸和杂志上刊登广告,什么《明报》、《东方日报》、《新报》、《太阳报》、《星岛日报》、《成报》……这些报纸他统统不会放过,总之要一直花光剩下的20万为止。
这种宣传手法除了在电视上播片花比较出新外,其余方式大家也都在用,但就连《半斤八两》上映前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去宣传。
罗峰却不在乎这些,反正他的电影在拍摄阶段才花了10万块,那宣传环节当然就要多花点。
他不觉得这些投资收不回来,现在香港随便跟风拍点东西,只要有明星助阵,质量不是烂到令人发指,想要收回成本不难。
这部《追随》的素质绝对远超《半斤八两》,光是电影的叙事结构、拍摄技巧、剪辑手法上的差距,就注定了这是两个时代的电影。
当然,如果要在40年后比较这两部电影,那必须得算上时代进步所造成的因素,毕竟电影在各方面都是飞速发展的,20年的时间足以让整个电影行业进入新的时代。
但现在大佬把九十年代末的佳作拿到七十年代末,这就等于用二战的武器去打一战,这要还打不赢,那简直就是废物了。
罗峰不光有把握打赢,他还有把握把这部电影变得更好。
诺兰当年拍这部电影时,不光资金不足,演员的拍摄时间也难以协调,片中所有演员基本都是诺兰的亲戚好友,这些人可都不是专业演员。
所以,电影里不少演员的演技不是很好,女主角的颜值更是捉鸡,所有的动作戏看起来都很虚假,运镜出色但镜头的质量不敢恭维,光线处理也很糟糕……
但也没办法,诺兰当时没有专业的摄影、灯光、道具、特技和动作人员,机器更是稀烂,这才造成片中的种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