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也是如此重口味的人物!
真是怀念啊,哪就是青春呀。
“啊!不不不,老人家你误会了,我只是过路的,因为一些事情在此地短暂居留,晚辈名为赢首,老人家想必是饿了吧,正好,我今早买了只活的鸡,我一个人也吃不完,相见便是缘分,我们一起吃了吧。”
你咋地如此热情?
朱孝玉有些茫然,任由着赢首拉着自己进入偏房,看着赢首忙上忙下的,想着这人不是脑子有病,那就是天性善良之辈。
目观其身上并无煞气,怕是天性良善之辈。
“哎哎哎,小伙子,烤鸡不能这么弄,你去弄些湿泥巴来,丐爷我教你一招,你有口福了。”
朱孝玉笑道,大马金刀的坐在火坑旁,看着手拎着拔光毛了的烧鸡,开口说道。
(⊙o⊙)…
赢首有些发愣,沾泥巴的鸡?有口福?
看着指挥起自己的老乞丐,听着老乞丐催促自己,连忙点头:“哦哦哦,我这就去。”
想起后院的水塘旁有湿泥巴,连忙放下烧鸡跑了出去。
“真是个善良的后生啊。”
朱孝玉看着跑出去的赢首赞叹一声,转而怒目而视,看着四周的墙体,怒道:“区区尸鬼,也敢放肆!”
一声喝出,音波诡异的透过墙体,将干枯身躯的尸鬼直接震成了齑粉。
赢首很快就跑了回来,手里还捧着一大坨黄色的湿泥巴,将泥巴放在桌子上,擦拭了一下额角的汗水,嘀咕道:“真是怪了,这大晴天的,怎么忽然打雷呢?”
“哎呀,这泥巴真新鲜呀!来,将泥巴把烧鸡包上,放在火堆里烤。”朱孝玉站了起来,双眼放光,双手沾满泥巴,将白嫩嫩的烧鸡抹上泥巴说道。
唉~
看来只能再去买一只了。
赢首看着自己的烧鸡被抹上黄泥巴,心里叹息一声,拿这位老乞丐没办法,也不好意思扫了老乞丐的兴致。
“小伙子,你可别小瞧了,丐爷我年轻的时候,这一种烧鸡啊,可是能卖上百刀币的呢,那些贵族贼喜欢吃,今日跟你有缘,破例给你尝尝。”
朱孝玉笑道,对赢首很是喜欢,不禁聊起了自己当年可是靠着这一手,受到了不知多少贵族小姐的青睐。
赢首皱眉不已,贵族喜欢吃带泥巴的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