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想法很简单,霍去病对他很好,不仅供给他好吃的好喝的,还愿意听他说话、考虑他的要求,所以他觉得霍去病是个好爹他得了好东西,肯定是要分给霍去病的。
霍善又给霍去病解释了一番“舅公说要拿来修庄子,所以不能给您分太多,等我以后凭自己的本事赚了金子再多分些给您”
霍去病长这么大就没缺过钱花,他当上骠骑将军以后拿到的赏赐比霍善仅有的那一百金不知多到哪里去。可看着霍善卖力举到自己面前来的那锭马蹄金,他一颗心也不由得柔软下来。
事实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这么好收买的人。
他甚至觉得自己不需要别的孩子了,只要
霍善一个就已经足够。
人心都是偏的,
倘若他娶了别的妻、生了别的孩子,
以后会不会把心偏到别人身上去霍善这样聪明又热烈的孩子,肯定会第一时间察觉,也肯定会比谁都伤心。
到那时候他们父子间的相处,或许也会变成他与母亲卫幺儿一般虽然够不上怨恨的边,却也说不上有多亲近。
他不想他们成为那样的父子。
霍去病收好霍善第一时间拿来送他的马蹄金,揉着道“好,我等着你给我分更多金子。”
霍善给他爹分完金子,还在他爹面前夸下海口,顿觉自己要努力攒金子养亲爹了。村里人常说“养儿防老”,他爹只他一个孩子,以后可不就得让他来养爹吗
李时珍几人“”
醒醒,你那点金子对你爹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
许是因为白天在外头玩了很久的缘故,霍善夜里睡得格外早。
经过三个晚上的努力,霍善的跟诊任务已经刷到40100,他现在特别期待做任务,因为他可以跟着李时珍几人出去长见识。
长的还是几百上千年的见识。
要知道就连离得最近的华佗和张仲景,跟元狩五年都已经隔了三百年
再加上霍善本来就是个没见过多少新鲜事物的三岁小娃娃,可不就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吗
霍善毫不犹豫地选择跟随李时珍。
嘉靖三十五年,年近三十八岁的李时珍被推荐到太医院,空降为太医院院判。
太医院的院判相当于大明国家卫健委二把手,不仅负责给人看病,还涉及一些国家医疗卫生相关的事务,比如公中药材的采购以及医书的校正出版之类的。
李时珍一个年轻人因为藩王的推荐就空降到这么个油水颇丰的位置上,太医院那些等着上位的医官心里能舒坦吗可想而知,李时珍当时的职场人际关系绝对非常糟糕。
倘若只想速刷任务进度,李时珍不会带霍善到北京城来,因为他在这里并没有留下多少美好回忆。
若说来到太医院这段日子有什么好处,那应该是太医院汇集了天底下最齐全的药材与医书,他在北京这段时间一没有人找他看病,二没什么朋友,三还跟同僚闹得很僵,可不就只能沉迷于看医书和研究药材吗
这短短四年的太医院经历,也是他后面能编纂出本草纲目的关键。
这么一琢磨,竟还要感激同僚们当年的不满与排挤,否则他可能会就此沉浸于名利场中无法抽身。
李时珍牵着霍善入城。
比起汉唐时期的长安城,大明北京城竟是用砖头砌成的
霍善看着和记忆中很不一样的夯土城墙呆了一呆。
李时珍道“这距离你们元狩五年已经过去一千七百九十二年了,瞧着自然和你们那会儿很不一样。”
汉代也有人烧砖,但那只有极其富裕的人家才会用来筑屋建墓。因着穷人用不上,所以在烧砖时反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