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同光虽科举无望,却并非甘于平庸度日之人,既然科举这条路走不通,他也想另谋出路,方才听郭大有介绍他是做绸缎铺子的,文远兄虽未提及身份,可观其举止谈吐以及其子异于常人的表现,绝非小门小户出身,认识此一人对自己绝无坏处。
而郭大有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外人眼里他算是有些小钱,不过与那些大商贾相比却是差得太远。
郭大有并不认为自己就比别人差多少,差得是他没背景,小富靠个人,大富背后得有人。
之前他亦不是没有与有背景之人接触过,只不过对方胃口太大,他不想成为人家手里的傀儡。
上次在樊记食铺偶遇宋三郎,他就看出眼前之是有官职在身的,这做官之人无论气度还是行为举止,尤其是目光与普通百姓是有着区别的,在生意场摸爬滚打多年,他自问是有几分眼光的在身上的。
这会儿队伍也排得差不多,郭大有抢着付钱,宋三郎没有争,若是他争了,便会叫于同光难堪,没几个钱,索性都叫郭大有请了。
于同光不由感激地望了宋三郎一眼,实际上对宋三郎来讲,并非他有多为于同光着想,单纯只是他的行事风格而已,到了曾经他那样位置的人,实际上大多数时间内心都很淡漠。
郭大有会做人,让店家包了三小包小肉粒,让孩子们直接拿竹签扎着吃,又让店家将一整个条肉切片拌好,带去酒楼几个大人尝尝,别看是街边小吃,自有一番不同于大酒楼的独特风味。
炙猪肉咬在嘴里酥脆爆汁,越嚼越香,尤其五花肉还特意带了猪皮,猪皮炙烤以后的味道属实一绝,宋景辰吃着好吃,拿竹签子扎了一块,递给宋三郎,“爹,你快尝尝,炙猪肉可太好吃啦。”
宋三郎笑着从小孩手里接过来。
郭午见宋景辰给他爹吃,也有样学样扎了一块给郭大有,儿子难得如此孝顺,郭大有乐得嘴巴咧到耳朵后面去,越发觉得给儿子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朋友对孩子当真影响很大。
于兴业在家里几乎很少有机会能吃上肉,尤其还是这么好吃的炙猪肉,小孩幸福得连自己都快忘记是谁了,更不要说想起他爹,看到宋景辰和郭午都知道给爹尝尝,也忙紧得有样学样。
宋三郎叮嘱三个孩子不准边走路边吃肉,以免自己摔倒或是被其他人碰到,牙签扎到喉咙很危险。
郭大有和于同光不由同时看向宋三郎,他们没想到宋三郎一个大男人带孩子竟然能如此细致。
郭大有带儿子除了买买买还是买买买,基本上儿子要啥给买啥,不过有关儿子的生活琐事他是没有耐心管的,一股脑丢给小孩娘亲来管,像是宋三郎注意到的这种小细节他是想都不会想到的。
于同光倒是能替娘子分担一些孩子的事,不过孩子到了他手上基本上就是活着就行,不然也不至于儿子跑丢半天了他才发现。
是以两个人都有些微微惊讶,能注意到这种日常琐碎,足以说明文远平日里没少带孩子。
由此也能想象宋景辰小孩有多受他爹宠爱了。
几个大人带着三个孩子说说笑笑往酒楼走,小孩子的世界远比成人单纯,可再单纯也遵循着某种潜规则。
宋景辰无形中成为三个孩子的中心,不仅仅因为他长得最好看,还因为他内心的能量场很稳定,对其他两个孩子有莫名的吸引力。
郭午的潜意识里其实极为缺少自信,郭大有虽然宠爱他,但老来得子,还是独苗,对儿子的期望太大,导致他在郭午面前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劲头,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对郭午无形的伤害。
宋景辰看人的目光里就很少有审视或者类似于评判的这种东西,小孩臭屁得很,他本来就是最好看最可爱的小孩,根本不需要谁来衬托证明他的好,他压根就不会从别人身上找什么优越感,所以郭午感觉跟他在一起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