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3)

按说这个差事是有钱拿的,而且是双份儿。

一份儿是犒赏,禁军追击贼寇,救回城中被掳走的妇人,已经得了个大大的红包,那他们要是能将火烧南郑,攻打县府,惊扰帝姬的贼人一个个抓回来,这这这,这哪是一份红包,这至少得是县府和灵应宫各一份,那就是两份儿啦

还一份不足为外人道,就是他们的战利品。贼人是抓回来了,可贼人带走的财物却是必然找不回来的,这南郑城四面八方都是山,随便贼人藏哪,他们都找不到哇因此这部分财物加上贼人的家底必定都是他们的囊中之物,想一想就让人眼馋。

这么一算,他们拿的就不是双份儿,而是三份儿

可厢军一点也不积极。

他们的理由也很简单禁军追击贼寇是只要救妇人回来,他们却是要进山去端了贼人老巢的。舍弃几个妇人对山贼来说算不得什么,端了老巢却是要和他们搏命的秦岭高绝,山是尽有的,可山里没有平白给他们住的房子,也没有平白给他们吃的粮食,他们要是舍了老巢,逃进秦岭,九死一生且不说,队伍是顷刻就要散掉,大家要各奔东西的。

那这就是生死局了。

禁军不是傻子,因此没有一路死追,他们厢军更不是傻子,要真是穷得荡气回肠也就罢了,偏偏帝姬又将渡给他们来看守,那大家就有意见了凭什么放着流水收钱的渡口不管,非要进山跟人玩命呢

所以兴元府的命令是下去了,可二百名厢军就挺不情愿的,态度那就是明公正道的拖拖拉拉,磨磨唧唧,据说县府就拍碎了桌上的一方砚台。

双方都很不高兴,但也没什么办法。

“然后呢然后呢”佩兰一迭声地追问高三果,“然后如何了”

“厢军这样的士气进了山里,岂有不败呢”高三果说道,“他们原想着在山里转一转,随便抓两个山匪,就说贼首黄羊角已经逃进深山,被野兽拖去吃了,交了差也就完了。”

佩兰皱了鼻子,“说得好像你亲眼见到的似的,难道他们打什么主意,也说与人听”

“他们原是不想的,奈何在山里随便转一转,真就上了黄羊岭,山寨没见到,夜里却被人家扑了个正着”

打仗这种事,有天赋的人要是遇到了,又侥幸没在前面几场战争中死掉,那技能点就会疯狂上涨,等到时机成熟,哪怕是治世也少不得吓人一跳,比如宋江方腊这种,在士大夫共天下的大宋居然还能搞得有声有色,除却我大宋实在不得人心外,义军首领自己突飞猛进的战争技能点也是功不可没的。

黄羊岭的匪众里也有这么一个人,据说原是个流民,新作了贼,人是个弱冠少年,但胆气却足,按照他的想法,那天夜里就该大家一鼓作气冲到禁军面前,指不定禁军惊惧,来不及拉弓射箭就四散了。

虽说贼首没听他的话,但记下了这人,并且在接下来和官军的战斗里也听了听他的意见然后白天赶路辛苦

,夜里也睡得很香的官军岗哨就被抹了脖子。

其实八卦到这就该结束了,奈何山贼们的装备就是烂,哪怕是这样的天胡开局,到底厢军一拎刀子,这边连布甲都没有,只能拎个棒子的流民就怯了,让人家拼命逃了一半出去。

好在人虽然逃了出去,武器和铠甲是留下了大半,称得上字面意义的“丢盔弃甲”,一整个运输小队长。

佩兰听完高三果转述的市井流言,就皱了鼻子,“丢人。”

“当真丢人”高三果说道,“哪怕是我带着我家的部曲进山,军容也比他们齐整”

“不过,”佩兰突然粲然一笑,“丢人正好”

知兴元府事,并且领了安抚使的宇文时中就皱着眉,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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