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倒是不奇怪吴召和金丝小雀相识,毕竟当初金丝小雀去找天剑他们的时候,是拿着吴召写的推荐信去的。
吴召也‘咦’了声,道:“雀姐教你们这些术法了?”
朱雀点了点头,道:“教了,但没这么复杂,应该说是比较简化的版本吧!比较容易上手。但是雀前辈只教了我们七人,还嘱咐我们不要传出去,说这是她开辟道场的立身之本。”
吴召闻言,不由愕然,“这,是不是太敝帚自珍了?”
朱雀摇摇头,道:“这也不能怪人家雀前辈,雀前辈收徒,首重心性和品行,一些天赋极佳,但品行不行的,她也不会收。而我们御灵军则不同,御灵军首看是否爱国,只要不叛国,其他的先不论。至于品行不端的,事后再处理便是!”
吴召自然能够明白他们这个想法和做法。
事实上,就他所知,御灵军中,一些品行极差的,早就已经被处理掉了。当初人类妖变杀人,审判的时候,一些品德极差的就已经被剔除在外。剩下的,都是觉得可以改造的人。
参军,绝对是改造一个人最好的方法,特别是华夏国的军队。
但开宗立派收徒,和军队训练不同,宗派一般是不会搞思想教育这种事情的。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嘛!
而且金丝小雀说过,她过几年就会离开地星。
所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肯定不会去搞思想教育这种事情。
吴召觉得是时候找个机会回去和金丝小雀具体聊聊了。突然出现的先天境界,是他之前没有料到,而金丝小雀也没有告诉他的。
金丝小雀哪里会知道,这家伙吞吃了那么多丹药,一举突破到这个境界?若是知道的话,肯定会和他说清楚。
她估计,以吴召的修行速度,想要达到先天之境,非得修行个三五年时间不可。三五年时间,说不定她都快要离开地星了。
在南珠小镇又呆了有几天时间,华夏御灵军终于开了一条路,从华夏第三十一区,一路往南,直达这座南珠小镇。
听到第三十一区,吴召就想到第三十区。
第三十区,是当初从龙城前来玉虚界的居民。
他的大部分好友,都在这个第三十区,他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不过吴召没打算现在就回去见那些朋友,而是告辞了朱雀和那些新来的御灵军,然后回了趟埃尔布朗小镇,把几头妖宠接来。
之后再前往西海。
一路上,吴召沿着海岸线,带着洛小仙,施展水遁神通。
果然,在大海之中施展水遁,即省力,速度又快,几乎施展一次神通就能遁出十数里开外。
三五百里的距离,不用五分钟到了。
这个速度,比使用大鲲飞行,要快上不知道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