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挖,还一边轻轻唱着比较符合情景的歌曲。
“啊我的妻,王氏宝钏”
声音在山林里面回荡,惊飞了两只落在树上的鸟。
八成它们生活在林子里面许久了,没听过这种野兽的嚎叫。
白榆晚上又吃上了野菜粥,今天的风很给力,烟雾和水气才升到一人来高就被卷走了。
白榆搞了一点糙米扔进去,油和盐都是后放的,但是因为炖的时间足够长,而且这个时代的米粮从地里种出来全部都是农家肥,没有任何科技,天然的米香非常浓郁。
最后放了野菜。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这要是在好一点的饭店里,怎么不得卖个三十块钱一锅
白榆把一小锅的食物全给喝了。
然后又熬了一个大夜,小媳妇儿和大伯哥的故事竟然还没完
小媳妇儿无数次和自己的瘸腿夫君擦肩而过,宿命感直接拉满。
而且小媳妇儿在和大伯哥缠缠绵绵的时候,竟然偶尔会想起他的瘸腿夫君对她的温柔体贴。
大伯哥身体固然强壮,固然在干那个事儿的时候嘿咻嘿咻个没完。
荷尔蒙爆炸,但终究是一个莽汉,吃饱就睡,还有点喜欢喝酒。
两个人在逃命的路上他也没忘了打酒喝。
但是瘸腿夫君就非常温柔体贴,还会注意到小媳妇晚上会不会口渴,甚至会贴心地在床边屏风上面放一个披风,供小媳妇起夜的时候方便穿着。
白榆手里面的书页越来越少,但是小媳妇儿想起自己瘸腿夫君的时候却越来越多。
长相对比一下大伯哥除了那玩意儿让人满意之外,输得有一点惨烈。
因为瘸腿夫君是一个细腻入骨的人,白榆在还剩下十几页的时候,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这个故事应该是写不完
根据白榆多年的读书经验,这他妈的可能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
小媳妇儿大概是根据这次私奔终于发现了瘸腿夫君的好处,然后走的应该是和她的夫君破镜重圆的路
小媳妇已经在做梦的时候都想着自己的瘸腿夫君,到最后几章的时候,甚至在逃跑的时候回头看。
她竟犹豫着要不要和她的瘸腿夫君见上一面
反观大伯哥一点也没有发现自己身边人的异常,每一天吃吃睡睡,还挺快乐。
白榆翻到了最后一页,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天亮了
故事还没有结束。
卡在了一个瘸腿夫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两个孙子竟然在灯火阑珊处”的结局。
小媳妇儿终于和他的瘸腿夫君对上了视线,一眼万年。
中间横亘着数不清的爱恨情仇情天恨海。
然后是。
啊
白榆爬起来索性不睡觉了,点了一盏灯放在床头上,把娄娘给她买的所有的书全部都摊开,准备找这个故事的下册。
结果找到外面天光大亮也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