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察觉到这件事有古怪,江应昴一个进士,跑去吃和尚化得斋饭抽分农户喂猪的水草
事实是当时朝廷在追讨浙江欠税,已经投降权豪的同知江应昴,明面上遵从了这个政令,却加倍执行,设立钞关,连和尚的斋饭都不放过,引起了众怒,在这次游园踏青中,才爆发了斗殴。
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朱正色等人被削籍为民,江应昴调任大理而已,张居正连续上了三份奏疏都是石沉大海。
殴打朝廷命官,朱正色还能恢复生员身份,还能考举人,考进士,说明的的确确是官绅勾结在一起。
殴打朝廷命官事情闹大了,苛责过甚、吹求过急、追欠民怨横生之类的奏疏,不断的进入了内阁,最终追欠之事不了了之。
这就是典型的倍之。
权力是自上而下,同样是自下而上的,所以张居正才反复申明,有敢挠公法,伤任事之臣者,国典具存,必不容贷,张居正现在当国了,有胆子就来倍之高拱不处置,看看朝廷、看看他张居正会不会超级加倍就是了。
大不了就打一仗,斗争激化后,才能冲和。
稽税这种事,小民口袋里连银子都没有,都是铜板,能收几个钱工本费够不够都另说。
浙江处州府生员冯椿等,以本府同知江应昴笞辱生员,朱正色父朱昹乃呼引诸生数十人,高诉于分守参议方岳,岳不为理,椿等遂群殴岳,鼓噪而出。事闻得旨生徒聚殴上官,大坏法纪,令抚按官竟其狱,无事姑息。于是论椿等十二人充军,正色等三十二人各黜为民。明穆宗实录五十三卷
张居正思索了片刻说道“有票即征,无票则不征,无票征税,伸手就砍头。票是催缴票,但凡是不持催缴票随意追缴,则以谋逆论,瓜蔓连坐,国典具存,必不容贷。”
稽税房稽税,都是发催缴票,没催缴票,随意设关征税,都是冒名顶替者,抓到一个就杀一个,抓到十个就杀十个,提刑千户本身就是侦缉事出身,地方不抓,缇骑来抓,抓到了就是瓜蔓连坐,绝无姑息之说。
想破坏朝廷新政,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
王崇古思索再三说道“瓜蔓连坐,是不是不太仁义陛下幼冲,岂不是陷陛下不仁恶名”
恶名
朱翊钧轻轻咳嗽一声,一点都不在乎的说道“朕德凉幼冲。”
王崇古差点从凳子上跳起来,他真的想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宣府大同过自己逍遥日子去
这里面的逻辑其实非常简单,皇帝因为年纪小所以还没有修德,闹得收不了场了,一脸委屈巴巴的说自己这个年纪,还不太懂国事,也不知道追欠,会闹到这个地步,朕下个罪己诏行不行朕都认错了,还想怎样
而且小皇帝会套在小皇帝的这个壳子里一直这么干
眼下小皇帝支持张居正,张居正自己还深谙矛盾的真谛,还握着公私论,跟30版本的张居正斗法,完完全全真真正正的找死。
万士和看王崇古不配合,思考了一下说道“大明律明文凡因事聚众,将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钱粮等项,一应监临官殴打绑缚者,俱问罪,不分首从。属军卫者,发极边卫分充军;属有司者,发边外为民。”
“抗税适应此条。”
作为刑部尚书,王崇古劝仁义显然是干了礼部的活儿,所以万士和转头干了刑部的活儿。
既然有催缴票才能收税,无票稽税,伸手就砍头。
那么问题来了,抗税该怎么处置,大明会典规定,抗税一律发极边充军。
这是明文规定,写在大明会典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