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第一次创业,不像阿里一样有经验;他抄袭的对象ICQ也没有办的很好,因此他也不像摆渡那样可以走前辈的路。他做事得完全自己来,以初次创业者的身份走一条没人走过的路——比起来那两个人,他的路无疑最艰险。
实际上,就他自己办的事情来看,他也确实犯过很多错误:差点50万卖掉了企鹅是一件,认为qq是loser才会使用的工具而认定企鹅没有未来也是一件——这样的例子一直延伸到06年还有,企鹅的错误比那两家多得多。
就能力来说,现在这个阶段BAT三家显然是企鹅最弱,这是杜立鼎找上他们的最重要理由。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相比之下,企鹅不但管理层经验不足,而且人脉关系也最差。
BAT三家都是有着自己的人脉关系网络的,这一点不可否认。李艳红曾经是燕大的学生,而且在纽约娶了马冬梅之后,和纽约华人留学圈有着很深的关系;马总曾经创办中国黄页,以此进入了商务部,有了自己的人脉;相比之下,马化龙显然是最弱的一个:他的人脉其实就是他爹帮他联系上的港商的关系,更直白一点说,就是李超人一家。
马化龙的父亲曾经是上市国企的董事长,正处级干部,潮汕人,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李超人——这个关系其实本身没有多近,李超人对企鹅帮助最大的其实也就是李小超人在企鹅成立之初投资给了马化龙110万美金,同时联系IDG也给了他们110万美金——220万美金换了企鹅40%的股份,这其实更多的只是交易,不是帮忙。
李小超人做这一笔生意,有他的想法。他不是对互联网感兴趣,而是因为当时董港首想要搞信息港,让他看到了机会。他大肆投资互联网公司,表示自己想要在香港搞互联网,借此向港首要地皮……然而在把想要的地皮要到手之后,企鹅对他就没用了,他又觉得国内的互联网人数达到2000万就已经触顶,于是就把企鹅的股份卖掉了。
这个操作细节和大局都是鼠目寸光:对企鹅的预估错了也就罢了,这一个炒地皮的操作直接把香港信息港毁了,香港的未来也全都没了。不过,李小超人估计不在乎这些,反正他赚到了钱,香港人和企鹅的死活他都不放在心上。
炒房兴邦这个道理,香港李家绝对把握到了其中的精髓。
杜立鼎记忆中,李小超人卖掉自己的股份是明年的事,因此上说,估计马化龙的这一份赖以生存的关系,到明年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当然,李小超人卖了股份之后,接手他们股份的是南非的MIH——在有些传言之中,MIH也号称是背景深厚的公司,甚至有人说是工行旗下。但是对这些,杜立鼎前世就有着充足的了解,他知道那都是扯淡。
首先,MIH的母公司是南非报业Naspers,这家公司在荷兰上市,他们的股东是可查证的。他们的第一大股东是南非公众投资公司PIC——这是南非政府的社保基金在外面做的一家南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它的控股者是GEPF,占据它股份的89%。GEPF属于GPAA管理,GPAA则是南非财政部的一个机构,因此追根溯源,可以发现这是南非政府在外赚钱的一个投资公司,它的资金来源是南非的社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