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错身而过,此生便再也未见。
没过多久,祝恪便听闻他的死讯,心头更加庆幸
庆幸那天清早自个儿没有跟着他们装病,而是提刀砍下了余铁生的脑袋。
否则,他怕到死,也要在那逼仄阴暗的寝房里住上一辈子
哪儿有如今这般荣华富贵
这种庆幸,一直持续到今儿夜里。
在那个杀人如麻的摘头恶鬼将骨剑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的时候。
祝恪突然开始怀疑起来。
自个儿当初的选择,当真是对的么
做这黑水帮的二当家,享尽荣华富贵,当真是对的么
那曾经的同僚,纵然贫苦数十载,但听闻儿孙美满,死时亲眷悲哭,安度一生。
但自个儿成了那黑水二当家以后,不敢娶妻,不敢生子,如今要死了,别说入殓安葬哭丧,更是连全尸都没留下。
祝恪的双眼里,倒映着那苍白的骨剑,唰一声落下。
他张开干涩的嘴唇,喃喃自语。
“如果那天,我也病了”
话音未落。
咔嚓一声。
苍白骨剑斩下祝恪头颅,一路滚落,最后瞪圆了眼,停在血泊里。
无头尸首喷薄出漫漫鲜红,仿若贺礼。
生命的最后,祝恪听闻了那摘头鬼沙哑的声音。
“没有如果。”
永远闭上眼,没了声息。
望着那死不瞑目的脑袋,余琛握着骨剑,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感到滑稽。
这祝恪到死也没有意识到,他究竟错在了哪儿。
他最后问的都是,如果那天,他也病了;而不是如果他没加入黑水帮,没操纵从德坊,没逼良为娼,没残害人命
十五年前的案子,是望气司颠倒黑白,逆转是非,陷害余琛爹娘。
当时祝恪一个小小的刽子手,无论他装病也好,还是提刀斩首也好,其实都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刽子手和他们手中的刀一样,都只是“工具”而已,罪魁祸首是那在幕后操控了一切的人。
这一点,余琛还是分得清的。
祝恪的命运真正的拐点,真正让他身首分离死无全尸的,从来不是那个斩首的清晨。
而是后来他接过了黎沧海的橄榄枝,是他加入了黑水帮,是他从一个听命办事儿的刽子手,变成了一个欺行霸市,残杀人命,逼良为娼,无恶不作的二当家。
至此,黑水帮,二当家,祝恪,人头落地
从德教坊,灯火大堂,除摘头鬼,再无活人
“竖子尔敢”
正当这时,一声充斥愤怒的怒喝,从门外寂静的黑夜里传来
仿若猛兽咆哮,撕裂风雪,震耳欲聋
余琛转头看去。
只看那半掩的大门在,一个怒极的白发道袍老头儿,踏步而来
他行与血泊之上,却不沾分毫之污秽,双眸如电,灼人心魄
那天地之间游离的天地之“炁”,仿若被驯服的马儿那般环绕在他身旁,生生流转,似永不熄
先前李师与祝恪一直在等的望气司副司首,终于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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