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子恨不得拽到指甲盖处,手不敢随意放下,缩着个脖子。衣领子都恨不得立起来。
从来没带过这么多金首饰。
“明月,你们要不先把我送回去吧”彭姨碰了碰自己耳垂,两耳钉闪着钱的光,亮的夺目,“我得先回趟家。”
这些个东西可不是随便能带出来的。
夭寿啦
怕是从前的官太太都没这么夸张。彭姨脸色木木的,还有点回不了神。
吃过苦的人,有了点好东西都得先藏起来,而后,才会时不时地拿出来背对着人群悄悄欣赏。
这种心思,顾明月也有过。
她记得自己花钱买第一条裙子时,也是很舍不得。
还是她第一位女上司半强迫她买下来用于参加晚上聚会。
衣服算不上昂贵,一百稍稍出点头。
只是,那时候的她已经穿惯了十几二十块钱的衣服。试穿裙子问价后,当场就想脱下,内心极力排斥,从而产生一种自己不配拥有的错觉。
那个时候她不挣钱吗也不是。
一个月买件小百衣服的钱还是有的。
可是却从小被灌输着一种不值当的错误价值观。
而她就会觉得自己不配、不值得。
家里爸爸可以穿好衣服吃好的,因为他是男人,要出去应酬不能丢脸;弟弟和哥哥也能穿好衣好鞋,因为他们要上学,以后要相看姑娘,不能丢价。
至于她们几个女孩能蔽体就行,不能爱打扮,更不可以多花钱。不正经,太虚荣。
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家的姑娘。
钱都是要存起来的,攒着攒着咱们家以后就有钱了。
很奇怪的道理。
男人可以喝酒吃肉打牌各种花钱,女人却必须抠抠搜搜攒着顾家。
勤俭节约,在那里好像从来都只是附加在女性身上的buff。
虽然顾明月一直都在努力逃离这种环境。但不可否认,经年累月的生活习惯还是影响了刚进社会、仍很稚嫩的她。
所以,那天她拎着那件百十来块钱的衣服坐在凳子上,看了一下午大城市里的车水马龙。
女上司就在旁边的咖啡店的伞下摇椅上坐着看她,手里翻着时尚杂志,品着咖啡。
顾明月听着不远处钟楼的敲钟声,也是木着一张脸,提醒上司去做造型。
“还以为你会哭鼻子。”女上司摇头,似窥探些了乐趣,戴上墨镜起身,经过她身边,微微顿步。
“年轻的女孩,总要有一两件能穿出去的衣服。这并不虚荣,而是你朝生活赢来的奖赏。”
“爱美不羞耻,花钱也不丢人。你既然有ver自己日常所需的能力,也请学会肯定自己。”
“笨女孩,你生来就值得一切。”
那应该是第一次有人肯定她的价值。
也是第一次被人鼓着松开了被自我缠在身上的一道道的束缚。
经年之久,仍旧历历在目。
顾明月轻轻抱了下彭姨“听您的,咱们回家。”
虽然顾明月哄她先带着,说是让她留着以后传给未来孙女。
但彭姨还是舍不得,又碎碎抱怨了好久。
房子是自己住的,也是自己花钱买的,怎么着也由不了他们花钱。
平日里闻酌他们夫妻两总说自己帮的多,可他们两个才是不嫌弃她这个老的。
照顾她多了。
顾明月一直含笑听着,尊重彭姨的一切反应,始终伴她左右,听她碎碎抱怨。
不反驳,也不辩解。
“喜欢吗”顾明月让闻酌去开车,晃了晃她手上的金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