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长。”北原的声音响起。“我想提请法庭注意本案的案由是有偿使用合同纠纷。也就是说,本案是合同纠纷。”
平淡的一句话。
只是将这个案件的案由再重复了一遍而已。
今西坐在被告席,正想哂笑北原的开场白,然而,转瞬之间又像是从这句话察觉到了什么一般,整个人的浑身上下顿时僵住。今西从这句极其简单的话语嗅到一丝危险,并且还是致命的危险。
在场的一般市民并没有什么感觉。
然而,旁听席上的法律专业人士,在细细品味这句平淡无奇的话之后,却不约而同地逐渐变了脸色。
像是一滴水珠落在了池面,那几乎看不见的涟漪,逐渐扩散,成为肉眼可见的波纹,已而变成汹涌的波涛,最后变成朝被告席卷而来的超级海啸。
站在法庭中间的那个年轻男子继续说道
“川本高速与我当事人寺井之间,达成有偿使用道路合同。川本高速具有保障我当事人顺利通行道路的合同义务。我当事人寺井进入公路之后,由于事发路面存在铁块,致使发生交通事故。川本高速即已违反合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我想提请法庭注意,在判定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则上,吾国法律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规则。”
合同违约的无过错责任规则
所谓违约的无过错责任是指,只要合同一方未履行其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属于违约,而不问其是否具有过错。例如,卖家将一批货物出售给买家。卖家的上游厂商未及时发货,导致卖家无法向下游的买家供货。在此例之中,卖家即属违约。而不问该等过错究竟是卖家自身导致,还是上游厂商导致。
只要违反合同义务,不问理由,即属违约,需承担责任,此即合同违约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裁判长。”北原踏前一步,神色认真说道,“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因此,真正的法律问题不在于,川本高速履行养护义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而是在于能否以川本高速的养护行为符合国家标准,便免除川本高速的违约责任。”
“因此,本案真正的法律问题,是川本高速的违约责任是否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问题,而并非川本高速的养护义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
“在无过错原则之下的合同违约法定免责事由,有且只有一条,那就是不可抗力条款”,北原提高声音道,“只有在地震、洪水、战争、罢工等双方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罕见天灾人祸之下,合同的违约责任才能得以免除。本案之中,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今西的衬衫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冷汗从他的额头之上缓缓滑落,滴在桌面。在听到北原的话之后,他骤然之间发现这个逆转之点,居然居然是这样一个明显的地方。而自己不断一遍又一遍地翻阅材料,却疏忽了这个最关键的地方。这个案件这个案件是一个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啊
是的,这个案件真正应该抗辩的重点,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而不是川本高速的养护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刹那之间,今西再度想到一个问题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这个案件的庭审焦点不在聚焦于合同责任之上,而是逐渐变成了川本高速的养护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今西还想起第一次庭审的时候,他们还在抗辩涉案的合同不属于民事合同。可随着庭审的推进,庭审的焦点却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变化。
为什么会这样
这种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的
以至于连自己都没能够察觉到
今西抬起头,看了看站在法庭中间的那个年轻人。
一个可怕的答案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