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想要迎娶朱元璋的闺女,可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
一旦娶了她闺女,就相当于半个朱家人,只要不犯大错,朱元璋就不会轻易砍自己的脑袋。以朱元璋多疑的性格,会同意自己吗?
而且,朱若曦现在已经十四岁了,年纪不小了,到了该成婚的年纪,若曦给自己的时间还多吗?
想法一旦冒出来,便不可抑制,想要继续平淡下去便已经不可能了。
算了,不想了,若是老朱同志不同意,自己就带着他闺女私奔,找个岛国去当自己海外霸王,反正朱元璋不懂海战,不会轻易让人追出来。
………
朱振做千户的事情,在农庄里引起了风浪,都怪送信的那个混球多嘴。
马二爷本意只是派人去接囡囡,谁曾想到这个家伙嘴那么快,将这事搞得人尽皆知。
妇人们一窝蜂似得涌进农庄,给朱振行李祝贺,由衷替朱振开心。
在妇人们心中,千户已经是了不得官了。
但是他们也知道,千户是要上战场上打仗的,妇人们将家里十几岁的娃子推出来,含着泪要让朱振带着他们去战场上立下功勋。
朱振心里明白,他们一是感激自己的恩德,另外便是怕自己死在战场上,他们和家里的小儿子又要过上无依无靠的日子。
对此,朱振自然拒绝,孩子们太小了,应该是好好长身体的年纪。
交代好农庄的发展事宜,穿上若曦送给自己的金丝甲,外罩山文甲,翻身上了战马,准备离去。
却见屋外,密密麻麻跪满了妇人。
妇人们拦住去路,要朱振无论如何也要挑选些青壮,护卫朱振安全。
朱振拗不过妇人们的请求,还是选了功夫不错的孩子,让他们做自己的家丁。
在朱振眼里他们还是孩子,实际上已经十八九岁了,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朱振给他们买了铠甲和战马,对于自己人,朱振可是异常大方的。朱振庄子里没有男人,清一色的寡妇,便由李月娥高高的端着酒碗,颇有女中豪杰的味道,大声说道:“诸儿郎,官人给你们的母亲工作,让你们全家的人有饭吃,有衣服
穿,这是活命之恩,我们庄稼人报答活命之恩,该如何?”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舍生保护官人而已。”诸儿郎一起呐喊。这些小家伙的父母虽然并入庄子时间不长,但是却也跟着朱振学了一些武艺,平日里也跟隔壁庄子的少年们骑马竞赛,吃食也有营养许多,如今一个个比之前也健壮不少
,穿了铠甲,有了战马,一个个威风凛凛,呐喊一声,愣是比军中的精卒还有几分威势。
“诸位都有弟弟在家,母亲亦有工作,衣食无忧,尔等上阵杀敌,皆无须忧虑,唯有护住官人安危一条使命,诸儿郎当需谨记。满饮此杯,上战场去罢。”
众儿郎纷纷饮尽碗中酒,先是给母亲磕头,然后又给朱振磕了个头,以后这些人与朱振的身份更近了一分,因为他们有了新的身份,朱振的家丁。
家丁,乃是私军,战场之上为主人护卫往死,抛头颅,洒血疆场,乃是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