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怀疑你说的话,但是赫曼,他看上去就像是个卖货的。”
“我看见你注意到他袖子上的刀片了,杰森。你的视线还有在他的耳朵和脖颈处停留,你看出他的伪装了。”
“好吧,我确实看见了但你是怎么跟这个话唠认识的,还这么熟他看上去就是来跟你打个招呼的。”
赫曼第一次见艾克塞还是在伦敦,那个时候艾克塞还没有背叛清算人,也还没有开始敷衍地使用艾克塞这个名字。
艾克塞的首领,抚养他长大的人带着艾克塞来到伦敦。那个法意混血的男人曾经和赫曼达成某项交易,他从赫曼这里买走过某人的光清算人用时间来进行交易,他们把生命称作光,称作人类的心跳。时间在他们手中化作交易的筹码,只要是清算人就都知道,十张一年的时间比一张十年的时间更好卖。
那个男人曾经留在伦敦度过过一段时间赫曼暂时不去想他的名字和他两极分化的名声,他是暴徒们的首领,是最好的杀手,他的仇敌与朋友遍布世界各地。但是此时那个人并不是重点。赫曼只是突然想起来了艾克塞。
他在去蜕衣俱乐部的时候,如果时间很长,他会将艾克塞寄存在辉光之镜因为辉光之镜当时跟清算人的关系还算良好,缺少攻击性、信奉灯之准则的密教在某方面确实需要雇佣这威名赫赫的武装势力去帮忙做一些事情。
那个时候的艾克塞还很听话,他是在那个男人身边长大的。现在首领把他交给了赫曼,艾克塞自然也听赫曼的话。
赫曼曾闲来无事的时候教导过他一些关于无形之术的知识,但显然当时的艾克塞并不喜欢听课,他更喜欢出千和杀人。他觉得听课很无聊,尽管如此,他还是坐在那里听了,并且还记了笔记。
我不是很听得懂,他说。但我会记住它的,谢谢你告诉我这些。那个时候艾克塞还是个没有确定下来未来的学徒,但是他有自己敏锐而优秀的直觉。赫曼喜欢他这一点。
艾克塞跟在赫曼身边的时候,他很会看时机。赫曼需要安静的时候他就安静,如同一把寂静的刀。就比如在赫曼与赞助人交谈的时候,他会在恰当的时候添茶,撤走盘子,除此以外便隐藏在阴影之下。赫曼不再需要的时候,他就开始说,随便说些什么,即使赫曼不搭理他也无所谓,艾克塞有讨好自己的独特的方式。
当然,更多的时间里,赫曼会带着他停留在辉光之镜的图书馆里,艾克塞有时候会睡着,有时候会自己拿本书看,他不喜欢也不擅长拉丁语,看书看得磕磕绊绊的,看一会就翻一下字典。
赫曼不太清楚为什么艾克塞会选择背叛清算人,但那无关紧要,天命之人从不在乎过程,他们只注重结果。现在艾克塞还活着,那么赫曼就是不会多问的雇主,若是艾克塞死了,他也不会去做什么清算人的首领赫赫有名,他的每次行动都备受防剿局关注,如果艾克塞死了,康妮李会派人替他收拾,如果艾克塞最后活着,那么那位野心十足的女士就会亲自上门邀请艾克塞成为防剿局的一员。
“艾克塞吗,他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而且他很擅长消除痕迹搜集情报,杀人也没问题,那是他的专业。你可以把我理解为是艾克塞的一个很大方的雇主。下次如果你需要的话,也可以找他。”
“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他付款,他需要的应该不是钱吧。”在刚才赫曼的介绍中,杰森听得出来清算人的计费标准并非金银珠宝,他可不想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
“大概吧,但其实他也是需要钱的,大家都要吃饭,你别误会这点了。或者你可以跟他说记在我的账上,我手上还有其他东西他可能会需要。”
“算了,我还没那么需要人手等等,这会唱的是汉密尔顿真的假的,酒吧还能唱音乐剧”杰森听到了一段熟悉的音乐,还有人站在舞台中央唱了起来。
“为什么不能,都跟你说了忘却会很宽松,做什么都行。”灰绿色头发的青年喝着他的酒,那一杯到现在都还没喝完一半。柔和的灯光洒在雅座周边,模糊了光影和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