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并不见得仅仅只是“爽”,“爽”只不过是一种体验的选择,大多数人都会本能的往着感觉愉悦的方向走,但“体验”本身是更具概括性,范围更广的东西。
这个属于创作的理念,有人感兴趣的话,我以后再寻机会作更深入的论述,但这里先不赘述了,只说网文可以让我们体验仙尊,修士的生活,可以让我们成为神豪,挥金如土,可以让我们回到古代把握权柄,叱咤风云,可以让我们进入喜欢的二次元世界,和喜欢的角色一起冒险,当然也可以体验变性,被虐,绿帽……
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不大容易获得的经历,“爽”真的只是其中一种而已。
或许是这种想法让我一直以来都忽略网文的商业规律,走上了一条扑街之路吧,但我并不后悔,因为这并不见得是一条充满荆棘和坎坷的小路,反而会是康庄大道。
不怕大家见笑,老陈我是扑过很多书的作者了,至今还是lv4,尚未晋升过lv5,典型的老扑街。
如果我在起点的几个老马甲捡出来,其实也是可以写写爽文什么的,只是现在的时代的确在飞速发展,关于爽点,节奏的变化非常之大,再加上年纪上来了,我又一直认为自己并不是那块料,并没有花什么心思放在那上面。
有时候走不适合自己的路线,反而要弄巧成拙,比如我某本老书,就存在过拙劣的模仿和技巧的运用,自己都感觉别扭,还请大家多给一些宽容和理解,或许书并没有那么爽,那么好看。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网文环境好的话,我一直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水准写下去,一直扑在lv4未尝不可,这样的网文,才会有各种各样的风格和特色,才会有百花齐放,岂不比人人当大神更有意义?
有些人可能会误以为,扑街作品和大神作品差距在于前者一千均订,打十分,后者一万均订,打一百分,并不是那样的,不能那样算的。
对于特定读者而言,一千均订的作品六十分,八十分以上,甚至一百分,一万均订的作品反而不合格,反之亦然。
虽然根据马太效应,商业价值上面的开发,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拉到一百倍甚至更多,但有的时候,真的没有必要妄自菲薄,网文界大概还是需要一些扑街作者和扑街作品的。
扑街作者,也能堂堂正正写书,挣钱,不寒碜。
这是我对一些读者疑问的回答,曾经有人问过我,为什么不认真研究一下技巧,写出更好看,成绩也更好的小说,两全其美。
这样的问题,我听了真的只能苦笑摇头,这真的不是想想就能的事情啊。
真正的知心人,有相似经历和体验,哪怕仅仅只是一个眼神都可以相互理解,一句口号就能心领神会,彼此之间是可以不必讲究什么技巧,单纯以心灵感应而相合的,这也许是你们看到拙作《偃者道途》还能入眼的原因,这是心灵的相互吸引。
我曾经很无耻的想过,最理想的创作状态是什么,是我不用写了,你们也不用看了,大家都省得那么累,但是仍然源源不断给我订阅,打赏。
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我,鬼神,打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