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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不归山四(3 / 4)

萧子双不忿嘟着嘴道“这还差不多。”

“对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萧子衡看她一眼,顺势问到。

“这个”萧子双本想告诉他事实经过,但又想到身后还有几个萧家弟子呢她忙转头看了一眼,发现果不其然那几人也竖起了耳朵等八卦呢

“这个,等日后有机会了再告诉二哥。咱们快去寻宝吧秘境时间珍贵”

萧子衡瞪她一眼,笑着摇了摇头,一行人才向山内行去

而这厢任雨飞三人打坐之时终于没再出什么岔子。任雨萱和王梨花二人虽有些遗憾,倒也没有埋怨她没有同意萧子双邀她三人入队一事。两人虽是怕再遇到那些夺宝的亡命之徒,但也晓得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入了人家的队,必然失去很多话语权。她二人更多的是相信任雨飞,毕竟三人是彼此最熟悉、最要好的朋友。

三人收拾妥当,继续向不归山深处行去。中途又采了不少灵植,猎杀了几只妖兽。

这日三人无意中到了一片琼枝玉华树林处,三人有些期盼的继续小心往里行去,果真发现了一只五级血角麋鹿正在勾着脖子吃那玉华树叶,三人喜意非常。

这血角麋鹿可是个好妖兽,它全身是宝。血角麋鹿的血角和鹿血有延年益寿、补血益气,治疗经年旧伤的功效,非常珍贵。而用血角麋鹿的四蹄可炼制速度加持类法靴,皮可做衣物,身上的肉也是富含灵气,口感鲜嫩。

既然用处这么大,自然是非常受修士欢迎。可太受欢迎也不是件好事儿,修士不是要把它们当祖爷供着,而是贪图它们身上的皮肉血骨。这种灵兽在坤行修仙界早就被杀绝了

血角麋鹿虽然挺大一个儿,但却是个纯良的素食主义者,因此这牙不尖,爪不利的,可想攻击也不够凶悍。其实它们压根儿就不会主动攻击其他妖兽和人类,血角麋鹿是见人就跑。而它们唯一擅长的生存技巧便是跑的快,仅有的攻击手段便是口中可吐火。

加上血角麋鹿本身就不易繁衍,生性高洁,对生存条件要求苛刻,只在长有琼枝玉华树的地方才能生存,在大多数的修仙界已是不见了这种灵兽的痕迹。

发现这血角麋鹿后,任雨飞三人便计划着分从三个方向打算偷偷包抄向它。虽是三人都各自开了隐匿阵,推移着那阵盘偷偷前行,可血角麋鹿本非常具灵性,总觉得有危险蛰伏,停止了嚼咬树叶的动作,瞪着双无辜的鹿眼这边瞅瞅,那边看看。

但任雨飞三人都推着隐匿阵盘呢,它貌似什么都没看着。可还是有点心里不安,算了,不吃了,早点回去吧

血角麋鹿遂迈开前蹄“哒哒”转身向后行去。

嘿,这可得了,任雨飞三人小怔。本来她们三个都在那血角麋鹿的左方百十米远,三人商量计划的是任雨飞和任雨萱分别绕至前方和右方,王梨花还从左方对那鹿包抄夹袭,这会儿三人都已然归了位,正推移前行,偏偏这血角麋鹿又掉头往后走了

那鹿“哒哒”着越走越快,任雨飞一看形势不好,三个也没隐匿的必要了,忙忙把阵盘往储物袋一收,就撒腿运起神行步飞快追去。任雨萱和王梨花见她现了身型,两人也飞快收了阵盘,向那血角麋鹿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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