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仙初窥门径,那这幅如梦令呢”
前者是征战沙场,铁蹄铮铮,后者是闺门少女,轻愁婉约。临江仙看似磅礴大气,而如梦令就显得不伦不类,如同九尺大汉捻绣花针,让人发笑了。
评委们自然早就看出这一点,只是难得一见这么好的苗子,收入门下之后再慢慢,改了这好大喜功的性子也就是了。
此时被提出来,都有些讪讪。
马鑫筠冷哼一声:“既然是比赛,就按照比赛的规则来。只有一幅能参与评分,就请这位评委来点评一下我这幅临江仙吧。”
马鑫筠自己也知道其他的几幅字与意境并不相符,只不过是他写来糊弄不懂行的观众的。
名气和关注他要,这第一名,更是非他莫属。
他倒是要看看这个毫无名气的陌生青年,究竟是有什么本事,能够坐在评委席上点评他的作品。
马鑫筠太过关注林颜瑾,没注意到其他评委们听到了他那句话之后沉下来的脸色。
“也好。只说这幅临江仙。这字虽然有神,却无骨,空有霸道,却少意气。”
“通俗点来说,就是只纸老虎,外表看着唬人,实则本身不堪一击。”
马鑫筠大怒。
“笑话什么叫做有神无骨我习字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这样的说法。”他冷哼一声,“不如请评委示范一下,什么叫做有骨,不然,恐怕难以让人心服。”
林颜瑾常年困守在杂货铺中,早已经习惯平淡度日,这还是第一次体会到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感觉。
李立黎已经完全放弃抢救了。林颜瑾走上台,他还精神恍惚的送了一个控制器上去。
林颜瑾伸手一抹,剩下的几十幅作品依次排开,他从中一点,像是随手点出一张,“虽然还弱了三分,却已经有筋骨,有神气了。”
同样是一幅临江仙,不同于马鑫筠一眼可见的张扬,这幅字更加沉稳内敛,初看或许平淡,与旁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把它同马鑫筠的字摆到一起,无论懂不懂书法的人,都会自然的把目光凝视到前者身上。
字的书者是个面容犹带稚气的小姑娘。她一双眼睛汪着泪水就是不肯哭出来,在见到评委们都点头赞叹的时候,才委屈的撇了撇嘴,硬是压下哽咽。
“女子天生气力不如男子,却也不是不能锻炼。如今你的字虽然气力已经足够,却还不够稳定,练字的时候可以在手腕上放一枚鸡子,能保持字迹平稳而鸡子不落,也就算是功成了。”
“什么筋骨,什么神气,她最后这一笔明明萎弱干枯,根本就是一大败笔,初学者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还说什么手腕上放鸡子,鸡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如请你为大家演示一下”
那小姑娘缩了缩手腕,眼神却更坚定了,狠狠地向马鑫筠瞪了回去。
她自知体质比不过男子,却偏偏胸中一股豪气,放弃了温婉秀丽的簪花小楷,选择了豪放霸气的草书。
在参加比赛之前,又因为心急而损伤了筋骨,才会在最后手腕无力而出现了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