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吃完早饭后,容铮收拾碗筷,让叶辰与叶云回房换衣服准备出发。
叶辰一会儿就换好出来了,今天他穿的是容铮买给他的白色锦衣,腰间束着青绫,清爽干净,他眉毛如剑,眼睛似黑曜石,面容稚嫩,最近在容铮的教导下,身姿挺拔,打扮起来像个小小公子了。
他今天很兴奋,昨天容大哥跟他说,今天会去茶楼听书,他从未听过,并不知道具体能听到什么,但小孩子嘛,总是对未见识过的事物充满好奇。
容铮觉得很欣慰,叶辰在往好的方向转变,精神面貌越发不错了,不再那么拘谨自卑。
这时,叶云也从屋内出来了,他一袭浅蓝色绸缎长衫,腰间系着剔透的白玉佩,衣摆处银色的流云纹路熠熠生辉,漆黑如墨的头发垂至腰际,头顶系着浅蓝色的发带,随风扬起。
五官精致,眉心一点朱砂鲜艳夺目,气质温雅如翩翩贵公子,好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
容铮想,那套长衫果然十分适合叶云,那会他在成衣店看到那衣服,脑袋中便浮现叶云穿起来时的样子,现在可算看到了。
所谓形貌昳丽,摄人心魂,就该是如此吧!
三人在村里出现时,引得村民频频回头。曾经瘦弱的叶云叶辰,脸色红润,穿着好看的衣服,一大一小都像镇上小公子了。
容铮与叶云站一起,那妥妥一对璧人。
之前有些村民看到容铮让叶辰挑水浇菜,还说容铮娶叶云,连带着接走小舅子,就想家里多一个劳动力,本来兴致勃勃想看叶云以后的笑话。
现在看到这三人,谣言不攻自破,人家过得其乐融融。
“容铮呀,你们穿得这么好,可是要到镇子去?”一些村民好奇问道。
“这不房子快建好,今天打算带夫郎与弟弟到镇子购置东西。”容铮回道。
“哦哦,这样呀,说到你们家的新房子,我前天经过还看了一眼,真的又大又气派。”
“就是,可令人羡慕,以后住着肯定舒适。”
“叶辰这孩子怎么好像壮实了不少。这孩子以前瘦瘦弱弱,现在脸色都红润了些。”
“咦,到镇子买东西也用不着穿那么好,是去走亲戚吗?”有村民十分好奇,主要是这一家三口穿得实在太得体,不像只是去买东西。一些人说话直接,大大咧咧,也不怕别人嫌刨根问底。
容铮笑道:“婶子,是这样,到镇子买完东西后,想带着夫郎和弟弟到茶楼听听书。”
“听书呀,这可是镇上的人家才有的娱乐消遣活动,容铮呀,你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容铮笑笑,礼貌地应付着路过村民的七嘴八舌。
三人是坐牛车到的镇子,先到达了主街,早市的主街熙熙攘攘,人潮涌动,容铮自然地拉住叶云的手,十指相扣,引着他往前走。
叶云看着身旁丰神俊朗的夫君,再瞧着交握的双手,耳朵微红。
容铮带他们逛了一会,给他们一人买了一串冰糖葫芦尝尝。叶辰喜滋滋地边走边吃,乖巧地紧跟在容大哥身侧。
叶云也小口地吃起来,粉色的舌尖舔着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容铮看得呼吸紧了一下,笑着说:“不给夫君尝一个?”